四、联席会议议事规则
(一)联席会议全体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确因工作需要,经成员单位提议,可适时召开全体会议或部分成员单位会议。全体会议由总召集人或召集人主持召开,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及办公室工作人员参加。经省政府同意,可邀请有关单位列席。会议纪要由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起草,经会议召集人审签后印发各成员单位,同时报省政府。
联席会议主要内容: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反洗钱工作的指示及有关会议、文件精神;通报反洗钱工作进展情况,分析存在问题,研究提出下一步工作的意见建议;协商沟通相关政策规定、重点工作及落实意见;讨论需报省委、省政府审定的反洗钱工作重大问题;研究其它事项。
(二)联席会议办公室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召开成员单位联络员会议。
(三)联席会议办公室报请联席会议总召集人或召集人同意,组织各成员单位或部分成员单位进行调查研究,并及时向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通报工作情况。
(四)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及时收集整理全省各市州、各相关部门反洗钱工作情况,编印分发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学习交流,促进全省反洗钱工作。
附件:
省政府反洗钱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总召集人 冯健身 副省长
召 集 人 张勤和 省政府副秘书长、省政府金融办主任
杨明基 人行兰州中心支行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甘肃分局局长
成 员 南明法 省检察院副检察长
巢立邦 省高级法院刑二庭庭长
马江河 省政府金融办副主任
王禄维 省公安厅副厅长
冯玉祥 省监察厅副厅长
张克年 省司法厅副厅长
李 堋 省财政厅副厅长
王代喜 省商务厅副厅长
张汉文 省工商局副局长
刘 炘 省广电局副局长
李 楫 省国税局稽查局局长
邢 军 省地税局总经济师
曾施霖 省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戚平汉 兰州海关副关长
张志峰 人行兰州中心支行副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甘肃分局副局长
何 伟 甘肃银监局纪委书记
陈士轰 甘肃证监局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