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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批转甘肃省粮食监测预警和保障应急预案的通知

  当面粉、大米、食油等主要粮油品种或单一品种,在15天内市场价格连续上涨,涨幅达20%左右时,省粮油市场信息监测中心要及时做出市场价格信息分析并向省政府报告,密切关注动态。

  出现以下三种情况之一时,由省发改委、省粮食局和省物价局向省政府报警,并做好各项应急供给准备工作:

  (1)本辖区出现居民排队集中购粮,部分监测点出现主要粮食品种脱销断档。

  (2)市场粮食供应紧张,主要粮油品种零售价格不正常涨幅达30%以上。

  (3)由于战争、疫病、自然灾害、国际封锁以及其它突发事件,造成本辖区粮食市场急剧波动,出现粮食供给危机。

4 应急措施

  4.1 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

  4.1.1 省政府或有关部门及时召开新闻发布会或通过发布电视广播讲话等,向社会公布有关市场监测情况、粮食应急工作政策及措施,防止信息误传,引发社会恐慌。

  4.1.2 各市州要根据省政府的应急部署,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和街道、社区、居委会做好宣传工作,稳定人心。

  4.2 信息动态监测

  本应急预案启动后,各有关部门要及时开通应急指挥网络联系电话,24小时值班。各市州要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粮油市场以及重点网点的监测,建立信息日报制度。

  4.3 储备投放

  4.3.1 增加储备成品粮投放量以调控市场。

  4.3.2 全省指定若干家大型粮食批发市场承担销售任务;同时,全面启动承担应急零售供应的连锁企业网络及其配送中心,向各零售网点配货,迅速扩大供货面。

  4.3.3 省政府通过新闻媒体发布公告,公布政府销售储备成品粮油的时间、地点、品种、价格和承担销售任务的企业名称等相关事项。

  4.4 扩大零售货源

  4.4.1 增加粮食零售企业货源,扩大市场粮油投放量。

  4.4.2 动员现有粮食购销企业、零售企业,利用原有渠道,加大粮源采购力度。

  4.4.3 根据各市州及时上报的需要安排补充货源计划,省上从省级粮食储备中安排调剂货源,并由各市州组织本辖区内承担应急供应任务的配送中心配送到各销售网点。各市州也要充分调动、合理安排调剂市州或县区市粮食储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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