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交通厅、兰州铁路局负责安排粮食应急供应的公路、铁路运力。
省统计局负责统计监测与应急工作相关的粮食生产、消费及生产消费价格等问题。
省政府新闻办公室会同省发改委、省粮食局、省物价局负责制定粮食应急新闻发布方案,组织发布相关新闻;对互联网进行监督管理,对有害新闻进行封堵、删除,正确引导舆论。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甘肃省分行负责安排落实、监管应急粮油采购、加工、调拨、供应所需贷款。
粮油批发市场负责本市场的粮油销售工作。
大中型零售企业负责本企业、零售商店和连锁店的粮油销售工作。
其他有关部门在省粮食应急指挥中心的统一领导下,做好相关配合工作。
2.2 市州应急指挥机构
各市州政府设立相应的应急指挥机构。主管副市(州)长任指挥,负责指挥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粮食应急供给工作。
市州应急指挥机构的主要职责包括:
(1)负责本行政区域粮食市场信息监测,及时向省粮食应急指挥中心上报信息。
(2)负责本行政区域粮食零售网点的应急工作安排,形成供应保障网络。
(3)负责本行政区域粮食应急供给队伍的组织及应急粮食的运输。
(4)完成省粮食应急指挥中心下达的各项任务。
3 市场监测和预警
3.1 市场监测
为及时准确地对全省粮食实施市场监测,省发改委同省粮食局、省物价局要建设和完善全省粮油市场信息监测中心,建立覆盖全省14个市州、86个县区市的信息监测网络。监测网络的构成包括大型粮食批发市场、大型粮油购销企业、大型城区粮食连锁店(或超市)、骨干粮食储备库及省、市州发改委、粮食局、物价局和统计局。
建立信息收集和发布制度。正常情况下,省粮油市场信息监测中心要及时、全面汇总省内、国内及国际粮油市场信息,每周编制一期《粮油信息》,每月编制一期《粮油综合月报》,并通报各成员单位;每季度举行一次粮油市场形势分析会,必要时举行新闻发布会。特殊时期要加大监测力度,建立信息日报制度,为政府宏观决策提供依据。
3.2 预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