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粮食应急工作实行省政府统一领导下的分级、分部门负责制,成立省粮食应急指挥中心。省粮食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设在省发改委,办公室主任由省发改委分管领导兼任。省直有关部门要按照本预案明确的职责制定相应的应急措施。
2.1.1 省粮食应急指挥中心的组成
指挥:省政府主管粮食工作的副省长。
成员:省发改委、省粮食局、省财政厅、省农牧厅、省公安厅、省交通厅、省商务厅、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物价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统计局、省政府新闻办公室、兰州铁路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甘肃省分行、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兰州分公司、大中型粮油批发市场和大中型零售企业的主要负责同志。
2.1.2 省粮食应急指挥中心的主要职责
(1)指挥有关市州政府和有关部门开展粮食应急工作。
(2)审定和批准粮食应急供给方案。
(3)下达应急供给指令,组织应急供给队伍,落实应急资金。
(4)全面了解和掌握应急供给工作进度,及时协调解决应急供给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5)及时向省政府和国务院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报告事态发展情况;并根据需要向军队和武警部队通报有关情况。
(6)完成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1.3 省粮食应急指挥中心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省发改委负责应急工作的综合协调。会同省粮食局、省物价局负责监测粮食市场信息,完善省级粮油储备的管理,做好全省粮食市场的宏观调控。
省粮食局负责粮食市场应急供应工作,重点做好组织粮源、企业粮油加工和销售等工作。
省财政厅负责安排、审核实施本预案所需经费,调配粮食风险基金,并保证及时足额拨付到位。
省农牧厅负责粮食生产。重点是采取有力措施增加粮食产量,促进产需基本平衡。
省公安厅负责维护粮食供应场所的治安秩序,保证道路交通运输畅通,配合有关部门打击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
省工商局负责维护粮食市场秩序,打击囤积居奇、欺行霸市等违法经营行为。
省质监局负责对粮食加工环节进行监管,严肃查处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掺杂使假等违法行为。
省物价局负责对全省粮食市场价格进行监测分析,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必要时采取相关价格干预措施,稳定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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