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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06年度湖州市重点市场的通知

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06年度湖州市重点市场的通知
(湖政发〔2007〕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为加大对我市重点市场的培育扶持力度,进一步促进我市商品交易市场的快速健康发展,根据《湖州市重点市场认定办法》(湖政办函〔2006〕18号),经评比,认定浙江织里童装市场、浙江南浔建材市场、长兴农副产品综合批发市场、湖州江南车城、湖州南浔家私广场和浙北农副产品交易中心等六家市场为2006年度湖州市重点市场,现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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