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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阜新市国有农场税费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四)加大对国有农场公益事业的投入。各级政府要加大对国有农场公益事业建设的支持力度。国有农场要继续增加对分场内公益事业建设的投入。根据农场职工收入水平及负担能力,并考虑毗邻地区农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限额标准,参照我省村级筹资筹劳管理办法,采取“一事一议”方式及民主程序,实行上限控制,由市政府制定国有农场公益事业建设管理办法,报省国有农场税费改革领导小组备案。

  (五)落实对国有农场扶助政策。各级政府要将国有农场纳入国家对“三农”扶持政策的享受范围之内,使国有农场及其职工家属在生产经营、基础设施建设、社会事业、社会保障等方面充分享受到国家扶持“三农”的各项政策。

  (六)加强改革宣传工作。各地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及板报等宣传形式,广泛宣传国有农场税费改革政策,为改革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四、组织领导及总体安排

  (一)加强组织领导。国有农场税费改革是国家、国有农场和农场职工之间利益关系的一次重大调整,关系到广大农场职工的切身利益,工作量大、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改革工作的领导。要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市政府成立阜新市国有农场税费改革领导小组;各县(区)政府作为实施此项改革的责任主体,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明确改革工作目标和任务。要坚持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层层落实领导责任制。建立健全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制度,妥善处理好改革中的各种矛盾和问题,改革中出现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市政府报告。市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各县、区国有农场改革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做到“三个确保”。

  (二)总体工作安排。我市国有农场税费改革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前期准备。主要工作是做好调研测算、方案制定、清理整顿、宣传发动等工作。市有关部门完成改革方案的起草和上报省工作,清理和规范国有农场收费管理。市政府对国有农场税费改革工作进行部署,全市逐级进行宣传动员。

  第二阶段:改革实施。主要工作是市对县(区)方案审批及组织实施。市制定国有农场税费改革实施方案,报省国有农场税费改革领导小组审批后分级组织实施。市有关部门按工作分工开展调研指导,及时向市国有农场税费改革领导小组反馈本系统改革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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