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体系建设在不断完善中取得新进展。“两个确保”进一步得到巩固,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不断提高,社会化发放率保持100%,五年间全市共支付养老金32.25亿元、失业保险金3.5亿元,确保了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和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的按时足额发放。积极探索社会保险改革的新机制,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取得突破,制订出台了企业缴费和个人缴费相分离的养老保险征缴办法,确保了扩面工作有序进行,推进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在全省率先基本实现“全覆盖”,基金支付能力从“九五”期末的1.73个月增加到“十五”期末的8.52个月。在此基础上,积极探索,制定出台了《湖州市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暂行办法》,在全省率先实现了社会保险“五费合征”新机制,提高了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水平。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在全市范围内建立,实现了企业职工大病统筹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轨,结束了我市企业职工大病统筹的历史,广大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得到普遍提高,医疗保险制度运行良好,基金收支平衡。失业保险范围扩大到规模以上非公企业和事业单位,基金来源多元化,管理服务社会化的格局初步形成。工伤、生育保险得到较快发展,基本上覆盖了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股份制企业的职工以及“三资”企业的中方职工。制定出台了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既有区别又相衔接的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政策,在全省率先建立了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较好地保障了被征地农民的老有所养。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稳步推进。到2005年末,全市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人数达到28.74万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30.37万人,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到22.2万人,工伤和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17.57万和13.83万人,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参保人数达到7.78万人。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率达到95%。
--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工作在合力攻坚中取得新成绩。大力实施职业技能培训工程,着力抓好再就业培训、职业技能培训、高技能人才培训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技能培训,大力推进职业资格证书制度。通过编制规划、出台政策、落实责任、发挥优势、合力推进,有利于技能劳动者成长和职业培训事业发展的政策体系开始形成,职业技能培训、考核鉴定工作超额完成省下达的目标任务,技能劳动者的素质结构得到明显改善,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的比例逐步提高。“十五”期间,全市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8.1万人,培训后再就业率达到63%;职业技能培训10.5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技能培训7.55万人,有10.6万人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劳动用工管理和劳动关系协调在严峻形势下得到新推进。深入贯彻《
劳动法》,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贯彻执行
劳动法的若干意见》和《关于切实解决克扣和无故拖欠职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加强劳动用工管理,依法规范劳动关系,不断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深入开展“春雷”、“春雨”、“春苗”三春行动,着力抓好劳动合同“基础线”、工资支付“稳定线”和非法使用童工“高压线”,积极开展《
劳动法》执法大检查等各项专项执法检查工作,全市受理各类举报投诉9498件,结案率达到98%。进一步加大劳动争议处理力度,规范办案行为,提高办案质量,全市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7412件,结案率达到93.6%。劳动仲裁、劳动监察共为劳动者追索工资、经济补偿金等约2亿元。拖欠农民工工资势头得到初步遏制,非法使用童工现象得到有力打击,劳动者权益得到较为有效的维护;劳动合同制度在企业普遍建立,城镇企业职工劳动合同签订率达87.5%。企业集体协商机制逐步推行,集体合同作用得到发挥。积极推进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宏观调控体系建设,及时公布全市最低工资标准、劳动力市场指导价位和工资指导线,初次分配的市场机制基本形成,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的原则得到进一步贯彻。随着经济的发展,职工收入水平有较大幅度提高,2005年职工货币平均工资达到1.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