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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2007年以环境治理为重点继续推进城市管理年活动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此项工作由市农林渔业局、城管局、水务局和各区政府主办,市环保局、国土房产局协办。
  10.深入开展生态示范创建活动。
  积极创建“国家生态区”、“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深圳市环境优美街道”,“绿色社区”等。各区全面启动“国家生态区”创建工作,盐田区完成“国家生态区”创建任务并通过验收;龙岗区年底前完成主要创建任务;其他区完成部分创建任务。福田保税区完成“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创建任务并通过验收;大工业区、月亮湾工业区开展创建工作。各区至少完成4家“深圳市环境优美街道”的创建工作。持续开展“建我绿色家园”系列创建活动,建成一批绿色社区、绿色学校、绿色家庭、绿色企业、绿色医院等绿色单位。
  此项工作由各区政府主办,市环保局协办。
  (二)继续推进城市管理年“三大工程”。
  1.继续开展城中村和社区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抓紧编制城中村环境综合整治规划和重点社区发展规划,继续按照环境综合整治达标单位的标准推进整治和创建工作,开展排水达标单位(小区)创建和村级自建供水设施整治活动,强化环卫保洁,完善基础设施,整顿广告招牌,整治规范架空管线,提高城中村、社区的环境卫生和村容街貌水平。年底前特区内100%的城中村和100%的社区创建达标,特区外70%的原自然村和70%的社区创建达标。对已达标单位按10%至20%的比例抽查复检,复检不合格的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到期后仍不能达到标准要求的予以摘牌。要在达标村中积极引入规范的物业管理,年底前达标村的物业化管理覆盖率达到20%以上。开展创建“城中村和社区环境综合整治达标辖区”活动,对辖区内所有城中村和社区均创建成为环境综合整治达标单位的区政府和街道办事处颁发奖牌。
  此项工作由各区政府和市国土房产局、水务局、城管局、供电局、电信局、广电集团主办,市规划局协办。
  2.全面完成数字化城市管理二期工程。
  完成宝安区、龙岗区数字化城市管理二期工程建设任务。总结、学习和借鉴特区内各区在数字化城市管理建设方面的经验,理顺工作体制,明确工作职责,加快有关技术方案评审、项目招标、办公用房选址等工作进度。4月底前宝安区、龙岗区各三个试点街道开通试运行;7月底前两区全面开通试运行。率先在国内实现全市域数字化城管覆盖。
  此项工作由宝安区、龙岗区政府主办,市城管局、信息化办协办。
  进一步完善数字化城管系统的功能。重点完善数字化城管的评价系统。城管部门要加强与各职能部门的沟通互动,强化通过数字化城管平台发现问题和处置问题的执行力。在城市部件管理系统中,加入历史遗留私房信息监控系统。积极开展自助技术创新,全面开发系统拓展应用潜力。做好操作员、监督员队伍的管理、指导和培训工作,健全管理规章和制度,组织评估小组到各区检查培训效果,将实地检查与系统评价相结合,做好对操作员、监督员工作的检查监督。进一步做好信访投诉工作,做到“案必接、接必果、果必复”,及时妥善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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