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推进《总体规划》确定的11个重点文化设施项目和17个文物古迹保护项目建设,办好文化精品展和群众文化节庆活动,完善文化事业基础设施和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快中部文化集聚区、西部滨海风景线和东部山海风景线等特色文化区域的规划和建设。(市文化局牵头)
(九)推进《总体规划》确定的28个医疗卫生重点项目建设,健全医疗卫生体系,提高劳务工医疗卫生水平,按照每2平方公里一个诊所和一个社区健康服务中心的目标,适度放开医疗市场,在劳务工聚集地区和边远地区增设医疗诊所。“十一五”期间,万人医生数和万人病床数分别提高35%,新增400个社区健康服务中心,全市传染病年发病率控制在180人次/10万人以下,社区卫生服务人口覆盖率达到95%以上。(市卫生局牵头)
(十)全力筹办2011年第26届世界大学生运动会,高水平建设大运中心等9个体育重点建设项目。促进体育基础设施协调发展,按照全民健身为主体,业余体育、竞技体育协调发展的原则,建立利民、便民和多元的体育服务体系。到2010年,市民体质合格率达到90%。(市体育局牵头)
(十一)优先安排公共服务建设用地,研究教育、卫生用地立法,重大文教卫体项目布局向特区外倾斜,宝安、龙岗两区参照全市的统一标准,预留基础教育和公共医疗卫生设施发展用地。(市规划局,宝安、龙岗区政府牵头)
(十二)实施公交优先发展,加强公交骨干网络建设,整合公交资源,完善以轨道交通为骨干、常规交通为主体、大型换乘枢纽为节点,特区内外一体化的城市公共交通体系。“十一五”期间,新增和更新公共汽车8000辆左右,特区内公交场站达到128个,特区外规划公交场站面积140公顷,基本消除公交服务盲区。公交平均出行时间控制在30分钟以内,乘客平均候车时间不超过5分钟。(市交通局牵头)
(十三)执行《深圳市停车政策研究及停车改善规划》,到2010年全市停车位达到100万个左右,基本满足70万辆小汽车的停车需求,其中居住地停车位约70万个,工作地和公共停车位约30万个。(市规划局牵头)
六、加快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以解决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公共安全、公平正义等市民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和现实利益问题为重点,加快建立与和谐深圳相适应的管理体制和长效机制。
(一)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及时消除“零就业”家庭。适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健全多层次的社会保险体系。建立劳务工医疗保险制度和少儿住院医疗保险制度。实施劳动保障卡工程和金保工程。到2010年,登记失业率保持在3%左右,社会保险综合参保率达到95%,劳务工医疗保险覆盖率达到80%。(市劳动保障局牵头)
(二)建立低保标准与市民生活水平同步提高的增长机制,全面整合社会救助资源,构建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和社会慈善事业共同发展的社会保障体系。鼓励社会捐赠,发展公益福利事业,实行户籍残疾儿童少年免费接受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鼓励社会化养老服务,积极发展义工事业。(市民政局牵头)
(三)建立全市统一的农产品监测中心,全面推进食品安全“五大工程”和“四大体系”建设。到2010年,上市主要农产品中蔬菜农药残留抽检平均超标率降至6%以下,畜产品“瘦肉精”平均检出率降至2%以下,大宗水产品违禁药物残留检出率降至3%以下,加工食品质量抽样合格率达到90%以上,评价性药品抽检不合格率降至5%以下。(市农林渔业局、食品药品监督局负责,市工商局、卫生局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