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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温家宝同志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精神的通知

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温家宝同志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精神的通知
(黑办发[2006]9号 2006年3月15日)


各市(地)、县(市)委和人民政府(行署),省委各部委,省直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温家宝同志在中央举办的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推动我省新农村建设实现良好开局,根据省委、省政府要求,现就全省深入学习贯彻胡锦涛、温家宝同志的重要讲话精神通知如下:
  一、认真学习贯彻讲话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要求上来
  2月14日至20日,中央举办了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专题研讨班。在研讨班上,胡锦涛、温家宝同志分别作了重要讲话。讲话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现代化建设全局的高度深刻阐述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明确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指导思想、主要任务和总体要求。讲话立意高远,思想深刻,内涵丰富,论述精辟,是指导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纲领性文件。认真学习贯彻讲话精神,对于我们深刻理解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意义,增强做好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加快推进我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作用。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学习贯彻讲话精神作为当前头等大事,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抓紧抓实,真正把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统一到讲话精神上来,把力量凝聚到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上来。
  二、全面把握讲话的主要精神,深化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认识
  学习贯彻胡锦涛、温家宝同志的重要讲话精神,关键是要深刻领会讲话的精神实质。在学习中,要重点把握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深化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重大意义的认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具有鲜明时代特征和深远历史意义的命题,也是我们必须首先把握的重大问题。胡锦涛、温家宝同志在讲话中深刻阐明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推进现代化建设的必然选择,是处理好城乡工农关系、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也是扩大内需、保持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客观需要。只有充分认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大意义,我们才能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才能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好中央这一重大战略部署。
  二是深化对在新的阶段解决好“三农”问题的认识。重视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中华民族的重要传统,是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一贯高度重视的问题,更是我们党的一贯战略思想。我们党从成立之日起,在革命、建设和改革的长期实践中,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具体实践相结合,始终高度重视、认真对待和着力解决“三农”问题。学习贯彻讲话精神,就是要正确把握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与做好“三农”工作的关系,认识到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做好“三农”工作的重要举措,“三农”工作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从而增强做好“三农”工作的紧迫感和使命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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