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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大检查的紧急通知

成都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大检查的紧急通知


各区(市)县建设局、各建设施工单位:

  2007年4月9日下午1:10左右,东光小区东光街一排经建筑风貌整治的商铺发生屋檐倾覆造成人员伤亡的特大事故,截至目前造成10人死亡,26人受伤,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后果极其严重。根据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指示,立即对全市建筑工程尤其是建筑风貌整治工程进行质量安全大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消除隐患,在建建筑风貌整治工程全面停工整改

  全市所有在建建筑风貌整治工程必须以此为戒,吸取血的教训,暂停施工,立即开展质量安全检查,排查隐患,未经整改合格的一律不得复工,未经验收合格的一律不得使用。对经排查发现存在严重质量安全隐患的,相关部门要坚决拆除,严肃查处有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

  二、吸取教训,对已竣工建筑风貌工程进行全面排查

  各区(市)县建设局要立即对本辖区2000年以来竣工的所有建筑风貌整治工程,无论项目的性质、管辖权限、投资来源,都要进行彻底排查,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确保排查覆盖率达100% ,对存在严重问题的该纠正的就纠正、该拆除的就拆除,并将排查情况于5月1日前以书面形式报市建委。

  三、加强督查,确保消除建筑风貌整治中的各种隐患

  市建委将于近期组织相关处(站)对各区(市)县建设局建筑风貌整治工程的排查情况进行督查,特别是加强重点部位、薄弱环节及落实隐患整改情况的抽查,对未按要求进行彻底排查的,将根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举一反三,加强薄弱环节的管理

  本次检查要重点排查建筑风貌整治工程、工业园区工程、农房建设工程、新居工程等薄弱环节,强化监管措施,彻底消除质量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严格建设程序,落实属地化管理。各区(市)县建设局应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加强日常监督管理。今后,凡涉及至结构改造、用途改变、新增构架、屋顶加层、搭设外架、街道外立面整治、屋顶广告、平改坡屋面等工程必须按照建设程序,纳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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