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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民政厅关于部署开展儿童福利机构建设蓝天计划项目的通知

河南省民政厅关于部署开展儿童福利机构建设蓝天计划项目的通知
(豫民文〔2007〕28号)


各省辖市民政局:

  为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完善福利设施,使孤残儿童和其他小朋友一样,在祖国的同一片蓝天下健康幸福成长”的指示精神,民政部决定在“十一五”期间资助地级以上城市新建、改建和扩建一批儿童福利机构,这项工作命名为“儿童福利机构建设蓝天计划”(以下简称“蓝天计划”)。为确保“蓝天计划”在我省顺利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蓝天计划”的总体目标

  “蓝天计划”的总体目标是:在“十一五”期间,有计划、分布骤地资助地级以上城市儿童福利机构新建、改建、扩建,在全国每个地级以上城市都建设一所具有养育、康复、教育、家庭寄养服务、大龄孤儿就业技能培训等多功能的儿童福利机构,消灭地级以上城市福利机构空白点,同时兼顾个别具有一定条件的人口大县(市)儿童福利机构的设施建设,切实改善全国儿童福利机构和设施不足的现状,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二、“蓝天计划”的资助原则

  一是优先填补地级以上城市社会福利机构空白点;

  二是已经取得建设土地使用证,当地发改委已经批准、立项;

  三是地方政府支持、给予相应资金匹配。

  三、“蓝天计划”实施程序

  (一)申报。“蓝天计划”的实施采取自下而上申报批准。各地统一由省辖市民政局于每年3月15日前,向省民政厅社会福利处报送申请材料,包括:1.省辖市民政局关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儿童福利机构申请;2.基建审批手续及相关文本(项目可行性报告、土地使用证、发改委的立项报告、配套资金到位情况说明);3.项目建设规模设计图。同时将《申请民政部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项目汇总表》( 见附件)的电子文档发送至zgsmtjh@sohu.com(材料不齐全,越级上报或超过时限要求的,均视为无效材料)。省厅根据各地上报的材料进行实地考察后,分期分批向民政部申报。

  (二)资金投入渠道及资助标准。2006-2010年,民政部每年从部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中投入2亿元,与地方福彩公益金投入、财政资金投入和社会力量捐助相结合共同实施“蓝天计划”。部、省、省辖市三级福利彩票公益金分担比例为5:2.5:2.5,省辖市匹配资金不含政府购买或无偿划拨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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