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述合计1,60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55万元(含在编61人,退休22人,临时工33人)。
2.市政处无直接管理业务。
(二)环卫行业。
环卫行业年经费总额7,559万元,其中:香洲区管养业务5,577万元,市管养业务1,982万元。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香洲区负责业务。
道路清扫保洁面积864万平方米,单位养护标准从原来的3.27元/ m2 /年(1999年标准,区已逐年增加投入至3.87元/ m2 /年)提高至4.5元/ m2 /年,年经费3,888万元;垃圾清运25万吨(含新增大学园区),清运费从原来的39元/吨提高至55元/吨,年经费约1,375万元;公厕62座(含迎宾南路2座、情侣路6座临时公厕),维护标准从原来的18,280元/座/年提高至25,000元/座/年,年经费155万元,从2007年1月起向市民免费开放;垃圾房46座,维护标准从原来的无养护经费增至15,000元/座/年,年经费69万元;清理“牛皮癣”专项经费90万元。
上述经费合计5,57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327万元(含在编392人,退休95人,临时工1011人)。
2.市容环卫处直管业务。
市容环卫处直管业务经费为每年1,982万元。其中:直属环卫所由原来的200万元增加至267万元;沥溪垃圾填埋场215万元维持不变;垃圾焚烧发电厂根据实际处理量预计为650万元(35.29元/吨);新建成2007年启用的西坑尾垃圾填埋场预计日处理量600吨,年经费约700万元(32元/吨);海边垃圾打捞(从情侣路南端至叠石酒家约20公里)每年定额经费150万元。
(三)园林行业。
园林行业年经费总额5,279万元。其中:香洲区管养业务3,214万元,市管养业务2,065万元。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香洲区负责业务。
区各园林所养护面积365万平方米,养护标准从原来的5.83元/ m2 /年提高至6.37元/ m2 /年,年经费2,325万元;招标养护面积195万平方米,养护标准从原来的1.82元/ m2 /年提高至4元/ m2 /年,年经费780万元;行道树54,338株,养护标准20元/株,年经费109万元。三项合计3,21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707万元(含在编139人,退休34人,临时工375人)。
2.市园林处直管业务。
晟华公司养护面积(珠海大道、机场路)121万平方米,养护标准从原来的3.97元/ m2 /年提高至5元/ m2 /年,年经费605万元;行道树1,448株,养护标准20元/株,年经费3万元,小计608万元;青少年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综合养护面积(按市属公园标准,含市政道路、园林、环卫保洁、路灯等业务)7万m2,年经费从原来的51万元提高至69万元;市属公园6个(包括海滨公园、白莲洞公园、景山公园、炮台山公园、香山公园和板樟山公园),年经费1,340万元,养护经费含公园绿地养护(海滨公园养护标准7.37元/ m2/年,其他公园的绿地养护标准均为6.87元/ m2/年)、林地养护(0.5元/ m2/年)、园内道路、保洁、路灯等;城市雕塑养护,年经费12万元;新建的石花山公园(拟招标),年经费36万元。以上五项合计2,06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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