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2005-2006年度消防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琼府办[2007]31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2005-2006年,我省各市、县政府和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消防法》、《
海南省消防条例》,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有效预防和减少了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了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我省经济社会稳定、健康、快速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单位和个人。为了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推广经验、不断激励广大干部群众关心和支持消防事业、推动我省消防工作迈上新的台阶,经省政府同意,决定对在2005-2006年度消防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彰:
一、先进单位(32家)
省财政厅
省教育厅
省发展与改革厅
省地震局
海口市人民政府
三亚市人民政府
洋浦经济开发区管理局
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海口市财政局
三亚市规划局
洋浦经济开发区财政局
万宁市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局
万宁市旅游局
儋州市教育局
澄迈县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局
定安县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局
白沙黎族自治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海口市公安消防支队龙华大队金融中队
海口市公安局龙华分局大同派出所
三亚市公安局新风派出所
东方市公安消防大队
海口铁路公安处消防科
海南电视台直播海南栏目组
海口市美兰区演丰镇林市村
儋州市那大镇大同社区居委会
屯昌县新南社区
海口寰岛实验小学
海南省文昌中学
乐东黎族自治县乐东中学
海南金海浆纸业有限公司
二、先进个人(43名)
王建华(省财政厅)
王玉渊(省政府办公厅)
许 兰(省发展与改革厅)
李如荣(省教育厅)
王兴胜(五指山市人民政府)
杨松振(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曾玉雄(东方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