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市中低产田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吉市政函[2006]4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全市中低产田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六年三月二十日
全市中低产田改造工作实施方案
近年来,我市在中低产田改造方面采取了积极的举措,使部分中低产田改造成高产田,有效提升了粮食产量。但目前全市中低产田面积仍然较大,改造任务仍较繁重,在一定程度上制约和影响了粮食增产和农民增收。为此,市政府决定,从2006年开始全面启动中低产田改造工程,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任务
(一)全市将用五年时间即“十一五”期间,对现有36.75万公顷中低产田进行全面改造,每年改造7.35万公顷。
(二)改造标准。
1.土壤理化指标:有机质含量3%、土壤溶重l~1.25g/cm3、PH 6.5~7.5、全氮0.1%、全磷0.07%、全钾2~2.5%、速效氨l00mg/kg、速效磷30mg/kg、速效钾120mg/kg;
2.生产指标:玉米7500公斤/公顷以上、大豆2700公斤/公顷以上、水稻7500公斤/公顷以上。
二、组织领导
(一)成立中低产田改造领导小组
组 长:张裕锋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孙孝友 市政府副秘书长
赵春贵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农委主任
成 员:胡铁铸 市农委副主任
吴晓明 市财政局副局长
孙良彦 市发改委副主任
王荣新 市水利局副局长
苏彦河 市林业局副局长
刘立新 市土地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农委,办公室主任由市农委副主任胡铁铸兼任,市农委农业发展处负责日常工作。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机构,落实相关责任,确保全市中低产田改造工作顺利进行。
(二)成员单位责任分工
市农委:负责制定全市中低产田改造实施方案,分解工作任务。积极申报国家级优质粮食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组织全市农业部门技术人员,指导农民通过以农业技术培训、土壤深翻、秸秆还田、积造有机肥增加土壤有机质等农艺措施进行中低产田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