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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2007年改善城乡人民生活20件实事的决定

  十一、加强小城镇镇区道路和排水管道建设,新修镇区道路149.4公里,修建地下排水管道15.49万米。
  完成时限:2007年12月底;
  责任单位:市农委;
  负责人:市农委段春华。
  十二、在市内六区新建、配建、改造公厕200座。
  完成时限:2007年12月底;
  责任单位:市市容委;
  负责人:市市容委王金铎。
  十三、创建文明生态村100个,推进文明生态村道路里巷硬化、街道夜晚亮化、饮水安全化、村庄庭院绿化美化、垃圾污水处理无害化和生活能源清洁化的“六化”建设。
  完成时限:2007年12月底;
  责任单位:市农委;
  负责人:市农委段春华。
  十四、积极推进以整治村容村貌、建设和改造农村户厕、实施垃圾无害化处理等为重点的卫生村建设工程,建成卫生村60个。
  完成时限:2007年12月底;
  责任单位:市市容委;
  负责人:市市容委张常山。
  十五、在北辰区、津南区、西青区、武清区、宝坻区、大港区、蓟县、静海县、宁河县等9个区县实施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改造中低产田33.5万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修建排灌站152座,新打和修复配套机电井558眼,输变电线路配套159.09公里,开挖疏浚渠道634.34公里,新建衬砌渠道19.5公里,埋设管道788.37公里,修建渠系建筑物475座,修建机耕路201.97公里,植树44.449万株等。
  完成时限:2007年11月;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负责人:市财政局杨福刚。
  十六、实施农村低收入农户增收的“三个一”工程,扶持1万户低收入农户建立稳定的增收来源:扶持每户建设一个一定规模的种植或养殖单元,为每户培训一人取得一个具有法定资质的职业技能证书,帮助每户中一人实现非农就业或创业。
  完成时限:2007年12月底;
  责任单位:市农委;
  负责人:市农委段春华。
  十七、在有农业的12个区县,全面实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最低筹资水平人均110元,平均筹资标准人均130元以上,覆盖所有乡镇街,农民参合率达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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