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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公务员培训“十一五”规划


  担任专业技术职务的公务员,其在职培训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规定与要求进行。

  (三)深入实施浙江省万名公务员公共管理培训工程,全面提高公务员公共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继续大力实施公共管理基础课程培训,加快公共管理专业人才培养,全面提高各级公务员公共行政、公共管理、公共服务的本领。以公共管理、公共经济、公共政策、政治学、行政法学和伦理学6门课程为核心内容,通过网络辅导、题库复习、计算机考试等形式,到2007年底,完成全省45周岁以下公务员的《公共管理基础课程》培训考试工作。

  重视高层次公共管理专业人才培养。广开渠道,拓展平台,委托境内外高校开展公共管理研究生课程进修教育、专业硕士(MPA)学位教育。公务员所在单位要在学习时间、学习经费等方面为公务员参加学习培训提供条件。

  (四)深入开展法律知识培训,不断提高公务员的依法行政能力

  “十一五”期间,按照“法治浙江”建设和《浙江省人民政府贯彻实施依法行政纲要的意见》提出的目标和要求,深化以行政许可法公务员法等为主要内容的法律知识培训,加强依法行政专题研讨与培训,并把法律法规知识教育贯穿到公务员的各类培训中,使各级公务员学习掌握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与法制建设的基本理论及有关依法行政的基本原则、程序和要求。加强对公务员法各单项制度及相关配套政策的学习培训,重点培训各级领导干部和实施公务员法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推进公务员法的顺利实施。

  各地各部门要根据各自工作实际,加强对公务员的专业法律、法规培训。通过培训,使广大公务员进一步强化法制意识,规范行政行为,全面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

  (五)进一步抓好学历教育和技能培训,切实提高公务员的综合素质

  鼓励和支持公务员参加在职学历学位教育。通过函授、远程教育、自学考试等成人教育形式,切实改善和提高公务员队伍的学历结构和层次。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鼓励和规范公务员参加学历教育。有关部门和高校要加大支持力度,特别是对山区、海岛的公务员接受继续教育给予扶持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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