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进一步健全管理机制,保证对综评工作的人、财、物力投入和有效监管。各区要根据《
教育部关于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区初中毕业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和广东省教育厅的有关文件精神,以及《深圳市2006年课改实验区初中毕业生综合表现评价方案》,制定本区《初中毕业生综合表现评价方案》。各区教育局要建立健全初中毕业生综合表现评价工作委员会,进一步加强对学校综评工作的全程指导和监管。综评工作委员会下设指导、监察等小组,加强对学校综评工作的监督指导,处理咨询、投诉、复议等事宜,及时纠正工作中的失误,严肃处理违规违纪问题。要加强对辖区内民办学校综评工作的指导与技术支持,帮助民办学校做好综评工作。各初中学校要建立健全学生综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本校学生综评工作进行组织管理。要认真研究综评工作各环节中容易出现的问题,采取针对性的管理措施加以预防,出现问题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妥善解决。要进一步做好对初三年级师生和学生家长的综评动员与培训工作和综评质量保障工作。要加强评价工作制度建设,提前公示评价的内容、标准、方法、程序、人员和有关规章制度,广泛征求师生和家长的意见,接受群众监督,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地开展评价工作,对学生作出全面、客观、科学的评价。
(四)各区教育局选择一定比例的初中学校,以过程性和形成性评价为原则,启动初一、初二学生综合表现评价试评工作。试评工作采用与现行初中毕业生综合表现评价方案和评价软件相衔接的评价技术,具体方案和参与试评学校的数量另行通知。
三、具体工作时间安排
具体工作时间安排详见《深圳市2007年初中毕业生综合表现评价工作日程安排表》(附件1)。全市各初中学校必须按时启动和完成初中毕业生综评工作,不得延误,以免影响中考中招工作。安排表中的评价操作进度部分为建议性安排,各区教育局可根据实际情况作适当调整。
4月6日以前,各区教育局填写《深圳市初中学生综合表现评价工作指导小组人员推荐表》(详见附件2)报送市教育局。各区初中毕业生综合表现评价工作委员名单报市教育局备案,各初中学校综评工作领导小组名单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4月10日以前,各区教育局初中毕业生综评工作方案、市局直属学校初中毕业生综评工作方案报市教育局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