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组织领导。夜景建设工作是一项系统的社会工程,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时限性强。为加大指挥协调力度,市政府成立市夜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冀纯堂担任;副组长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朱浩文,市委常委、副市长蒋洪江担任;成员由市政府副秘书长凌青利和市城管局、园林局、规划局、建设局、财政局以及市内六区政府(管委会)主要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凌青利兼任;常务副主任由市城管局局长崔金刚兼任,副主任由市城管局副局长王运泽、市夜景照明管理处处长张成军担任。办公地点设在市夜景照明管理处。办公室主要负责制定本次夜景工程规划设计,审定设计方案;负责工程的协调调度和评比验收。
同时,实行市政府领导包区责任制和区领导包产权单位责任制。其中: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朱浩文包长安区;市委常委、副市长蒋洪江包桥西区;副市长马玉文包裕华区;副市长张发旺包桥东区;副市长张殿魁包高新区;副市长王刚包新华区。
(二)加大督导力度。市夜景办要建立督查台帐制度,对各项工作任务和责任单位分阶段、分进度设立台帐,实行全程督查,追踪问效,切实提速落实过程,提高工作质量。各区和有关部门要切实把夜景建设工作提上重要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分包领导要深入产权单位,帮助解决问题。要及时向分包市领导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三)强化工程组织。各产权单位要编制施工组织方案,制定科学可行的安全防护和环保措施,加快施工进度,加强协调联动,最大限度地缩短工期。要树立精品意识,在材料的选用、色彩的搭配、灯具的配置、安装的位置、高度和投射方向等方面处处精益求精,使建设项目的每一项内容都能达到最佳设计要求。施工结束后,要及时清除垃圾渣土,对确需损坏的绿地、草坪或市政道路要立即恢复原貌。同时,要安排专门人员负责夜景设施的日常维护,保证正常运行。
(四)深入宣传动员。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深入产权单位,广泛进行宣传和动员,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教育工作,取得产权单位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各新闻单位要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这项工作的重大意义和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对不能按期完成任务的单位给予新闻曝光。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省会建设的浓厚氛围,共同塑造良好的省会形象。
附件:省会夜景建设任务分解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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