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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7年省会夜景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所有夜景项目要同步启动,分期竣工。春节前完成省行政中心、人民广场2个区域和主要道路重要节点的65栋楼宇夜景建设、改造和提升,维明街、自强路、中山路、青园街沿线绿地树木亮化点缀,京珠高速公路出入口(裕华东路)和石太高速公路出入口(胜利北大街)夜景建设。6月30日前完成中山路、裕华路、槐安路等主路主街沿线51栋楼宇夜景建设、改造和提升。具体分工如下:

  (一)长安区政府:2月15日前完成省科技大厦等13处楼宇和京珠高速公路出入口(裕华东路)夜景建设;6月20日前完成省高速公路管理局指挥中心办公楼等9处楼宇。

  (二)桥东区政府:2月15日前完成省冶金大厦等15处楼宇和石太高速出入口(胜利北大街)夜景建设;6月20日前完成金泰宾馆等6处楼宇。

  (三)桥西区政府:2月15日前完成省政协办公楼等17处楼宇;6月20日前完成石家庄人寿保险大厦等7处楼宇。

  (四)新华区政府:2月15日前完成省劳动力市场等5处楼宇;6月20日前完成邮政大楼等4处楼宇。

  (五)裕华区政府:2月15日前完成省彩电中心等3处楼宇;6月20日前完成省儿童医院等6处楼宇。

  (六)市夜景照明管理处:2月15日前完成河北日报社住宅楼等12处楼宇;6月20日前完成美东国际住宅群楼等12处楼宇。

  (七)市两站管理办公室:6月20日前完成长途客运总站楼宇夜景建设。

  (八)对在建工程夜景建设,由市城管局牵头,市规划局负责楼宇夜景设计,市建设局负责夜景建设竣工验收。6月20日前完成国际名邸等6处楼宇夜景建设。

  (九)市园林局:2月15日前完成维明街、自强路、中山路和青园街沿线绿地树木亮化工作。

  (十)高新区要参照市区夜景建设方案,结合本区域实际自行组织夜景建设,参加全市统一验收、评比。

  四、相关政策

  (一)资金筹措

  党政机关、行政事业单位和经营性单位的夜景建设资金全部自筹解决;在建项目夜景建设资金由投资方负责筹措,与主体工程同步建设、同步竣工、同步验收;市政、园林设施和高速公路出入口夜景建设资金由业主单位自行解决;既有居民楼夜景建设资金从城建经费中给予适当补贴。

  (二)工程设计

  市夜景照明管理处负责制定市区重点区域和主要道路夜景规划,并向夜景建设产权单位推荐单体建筑夜景设计方案,经产权单位与设计单位协商后报市夜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称“市夜景办”)最终确定设计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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