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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7年省会夜景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7年省会夜景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石政发[2007]6号)


市内五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2007年省会夜景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按照方案和职责分工,认真组织实施。

  二○○七年一月八日

2007年省会夜景建设实施方案

  夜景建设是城市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塑造城市特色的有效途径,也是城市现代化水平和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对于展现城市风采、改善人居环境、增加城市魅力、提升省会形象具有重要作用。为加快推进夜景建设,全面提高夜景亮化水平,市政府决定对市区重点区域、重要路段的高层楼宇及市政园林设施实施夜景建设、改造和提升,全力营造璀璨辉煌、绚丽多彩的城市夜景空间。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省、市党代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建设繁荣、文明、和谐新石家庄的目标,按照“单体出形象、整体出效果、色彩分功能”的原则,统一规划,分期实施,广泛动员,强力推进,增彩扩面,提档升级,打造一批夜景靓点,凸现省会魅力形象,以全新的面貌迎接石家庄解放60周年。

  二、主要任务

  重点对省行政中心、人民广场和中山路、裕华路、槐安路等“两区三路”沿线高层楼宇及重要节点绿地树木实施夜景建设、改造和提升,对京珠、石太高速公路出入口增设夜景照明设施。通过实施夜景建设,使建筑功能性与景观艺术性和谐统一,轮廓灯、霓虹灯、射灯、路灯交相辉映,形成层次分明、动静结合、错落有致、简洁明快、绚丽璀璨、典雅和谐的省会夜景景观。

  整体工程共涉及116栋楼宇、4条道路绿地树木和京珠、石太高速公路出入口的夜景建设、改造和提升。

  (一)省行政中心区域夜景工程

  对省老干部活动中心大楼、怡禾风景、省环保局办公楼、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楼、省法院办公楼、省检察院办公楼、省社科院、省政协办公楼、中国大酒店、河北会堂、省三院住宅楼、省委宿舍楼、省政协宿舍楼、省劳动力市场、军创国际大楼、新百商场、金圆大厦、汇源大酒店、石房大厦、颐园宾馆、澳佳大厦、中华商务楼、金鼎公寓群楼、石家庄农行等24处楼宇实施夜景建设、改造和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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