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加强社会管理。大力培育和发展社会组织,积极鼓励各种非政府、非营利性的民间组织、社区组织、公共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建立健全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构建政府、非政府社会组织、企业相互合作的公共服务体系,扩大公共服务空间。拓展公共社会管理参与度,建立健全社会利益协调机制,建立健全重大决策听证、信访、社会舆情收集分析制度,强化公民对社会管理的知情权、选择权。努力推进社区发展,提高社区自治程度和自我服务能力,充分发挥城乡基层自治组织的作用,将社区建设成为加强社会管理和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平台。
(二)建立社会事业投资稳步增长机制。建立健全与公共服务相适应的公共财政体制。加快公共财政体系建设,把财政支出的重点转移到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上来,切实增加社会事业投入,为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创造基础条件和环境。改变公共财政的分配格局和支持方式,加大对农村基础教育、公共卫生、计划生育、公益性文化事业等基本公共服务项目的支持力度。完善公共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加大对基层,特别是困难地区财力的有效支持,保障不同地区的社会成员公平地参与发展并分享发展改革成果,使基本公共服务能公平地惠及广大人民群众。
加大政府对社会事业发展的投入力度。发挥政府在发展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主导作用,各级政府要加大对社会事业发展的投入力度。“十一五”期间公共财力投入的增加与财政支出的增加相适应,社会事业建设投入的增长与公共财力投资支出相适应,逐步提高社会事业投入在财政支出中的比重,逐步提高社会事业设施建设投资在政府投资中的比重,努力促进社会事业发展。
完善社会事业投资体制。进一步完善社会事业投资体制,努力扩大社会事业发展投融资渠道,逐步形成社会事业举办主体多元化、投资渠道多样化的格局。支持和鼓励社会力量举办营利和非营利公共服务,鼓励政策性银行和商业银行支持社会事业项目。放宽社会事业准入,拓展企业和民间投资社会事业的渠道。完善受益支付制度,提高部分社会事业单位的自我发展能力。
提升社会事业投资项目效益。加强和改善社会事业管理,努力提高社会事业投资效益,为广大城乡居民提供更加良好的公共服务。打破部门、行业和单位界限,实现社会事业资源尤其是公共资源共享。加强城乡社会事业资源布局和结构调整,整合利用好现有资源,按照公共服务公平性和均衡性要求,优化新增资源布局。加强项目的规划、储备和运营管理,最大限度地发挥项目效益。
(三)深化社会事业体制改革。完善社会事业管理体制。按照公共服务的受益范围,确定各级政府社会管理的基本权限和责任。面向全省或市(州)的公共产品和服务,由省或市(州)政府负责提供,并承担主要的管理责任。县以下的社会事业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应逐步实现县管县办的体制。省、市(州)政府要切实加强基层社会事业的发展,加大对困难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增强公共服务的供给能力,推动社会事业均衡发展。
实行社会事业单位分类管理。明确政府与市场社会事业责任边界,按照承担任务的公益性程度和营利非营利性质,划分社会事业单位类型,实行不同的经济政策、管理方式和运行模式。面向社会广大群众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基础教育、公共卫生、计划生育、公共文化等公益性单位由政府举办;面向社会主要人群提供准公共服务的社会事业单位由政府或社会举办,社会举办的政府可购买公共服务;面向社会部分人群提供较高水平和个性化服务的影视音像制品、图书、艺术品等社会事业单位,按市场化运作。鼓励社会举办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和准公共服务的机构。
加大社会事业单位内部改革。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进一步深化社会事业单位内部改革,逐步形成富有活力和效率的管理运营机制。建立新型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竞争性的劳动人事制度,实行管理者聘任、职务竞争上岗和优胜劣汰制度,建立鼓励和约束制度,激发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社会事业发展。
推进文化和体育产业进程。坚持社会效益优先,努力发展文化和体育产业。制订并完善支持文化和体育产业发展的金融信贷、收费价格、税收以及财政性资金投入等经济政策,努力提高文化和体育产业在我省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做大做强文化和体育产业。积极培育市场主体,引导和鼓励社会资金兴办文化和体育企业,形成以国有资金为主导、所有制多元化的产业发展格局。适应发展重点产业和新兴产业的需要,支持和鼓励文化和体育企业组建产业集团,塑造名牌,打造精品。规范市场行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为文化和体育的产业化营造良好环境。
调整优化社会事业资源布局。通过合并、改制、置换、重组等市场运作方式,促进社会事业强弱联合、强强联合,盘活存量资源,扩张优质资源,充分发挥现有资源作用。逐步形成有重点、有层次、布局合理的社会事业发展格局。结合全省产业结构调整、城乡人口转移、人口结构变动、行政区划调整,统筹规划社会事业资源布局,重点加强教育事业和卫生事业资源布局的战略性调整。努力发挥政府投资的导向性作用,引导社会资金向社会事业的重点部门和重点领域集中,推进社会事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布局。
加强教育和卫生行风建设。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以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为卫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改善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控制医药费用、减轻群众负担。加强教育事业行风建设,逐步解决好群众普遍关心的教育收费、招生等教育方面的热点、难点问题。实行公开公示、责任追究、“一岗双责”和行风评议制度,建立起教育、制度、监督、惩治并重的长效机制,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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