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6 人口和计划生育发展重点工程
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工程。以调动村(居)干部履职和村(居)民参与“两个积极性”为核心,基本实现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
生育文化建设工程。以人口教育、生育文化社区(中心、大院)、宣传品、公益广告、现代传媒等为载体,建立立体宣传教育网络,促进新型生育文化的形成。
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工程。以基础建设、应用建设和能力建设为重点、形成覆盖全省、互联互通的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网络,建成以育龄妇女为核心的人口和计划生育数据库,建成全省人口宏观管理与决策信息系统。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网络建设。按照规范化、标准化的要求新建和改扩建部分县级计划生育指导站和乡镇计划生育服务站,形成以县级站为龙头、中心站为骨干、乡镇站为依托、村服务室为基础、流动服务车为纽带,布局合理、特色突出的技术服务体系。
七、关注困难人群,加快民政事业发展
(一)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提高社会救助能力。健全灾害应急救助体系,增强防灾抗灾能力。完善灾害防范机制、应急处理机制和灾后重建机制,做好预警预报、物资储备、社会动员工作,提高预测预报水平和灾害紧急救援能力,切实搞好灾后重建。实施以社区、学校和乡村为重点的减灾宣传教育计划,提高全民防灾减灾意识。建立以成都救灾物资储备库为中心,覆盖全省县以上城市的救灾物资储备库网络。建立并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将符合条件的农村困难群众纳入低保范围,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完善农村五保供养制度,确保五保供养资金按月足额发放,加强农村敬老院建设,逐步提高集中供养率。完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加强动态管理,做到应保尽保。加强救助管理站和流浪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建设,提高救助管理水平。支持开展社会慈善、社会捐赠、群众互助等社会扶助活动。
(二)加快体制机制创新,积极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建立完善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社会福利事业管理体制与机制。多渠道筹措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资金,鼓励民间资本进入社会福利服务领域,推行“民办公助”。努力做好老龄工作,认真研究制定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大力发展老年福利服务,逐步实现养老服务事业向产业化发展。完善集中供养、普遍推行孤残儿童家庭寄养,鼓励社会助养、代养、寄养等孤残儿童收养政策。加大对经济困难残疾人的治疗、康复和救助力度,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完善优抚安置保障机制,落实拥军优抚安置制度。积极培育发展民间组织,加强管理,促进规范发展。依法推进殡葬改革,健全婚姻、收养登记管理制度,保障公民婚姻自主权利和被收养儿童的合法权利。重视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继续实施《四川省妇女发展纲要》和《四川省儿童发展纲要》,努力实现“两纲”的各项目标。
专栏7 民政发展重点工程
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全面建立起覆盖农村和城市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规范实施城乡医疗救助。健全灾害应急体系和防范机制,增强全省防灾抗灾减灾能力。
社会福利事业建设。建立政府适度支持、依托社会力量发展社会福利事业的资金筹措机制。大力推进老年社会服务体系和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体系建设,资助老少边穷地区新建一批老年活动场所。支持各市、州建立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鼓励发展各级各类养老院、老年活动中心、救助管理站和流浪未成年人保护中心等社会福利设施。
社区服务体系建设。以逐步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覆盖社区全体成员、服务主体多元、服务功能完善、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较高的社区服务体系为目标,力争在“十一五”末期,全省各级社区服务中心达到600个,社区服务站达到6000个。
(三)加快社区建设,推进城乡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完善居民自治制度。健全、规范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制度,保障居民群众的选举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加强社区工作队伍建设,逐步推进社区工作者职业化、专业化。加强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工作,逐步建设一批居民自治、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治安良好、环境优美、文明祥和的和谐社区。
进一步完善村民自治制度。不断完善在村党组织领导下的村民自治机制,建设一批村级组织健全有力、村务公开全面真实、民主决策科学规范、民主管理扎实有序、民主监督切实有效的社会主义和谐村镇,充分发挥基层自治组织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的作用,提高管理民主水平。
八、完善公共管理,全面推进社会事业发展
(一)加强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强化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按照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把社会事业发展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加强政府对社会事业发展的领导,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努力提升政府公共服务水平和质量,实现向公共服务型政府转型。
完善社会事业发展的宏观管理。发挥规划的宏观指导作用,建立健全包括部门、地方、区域和重点任务等内容的社会事业发展专项规划体系。发挥政策的促进作用,针对社会事业发展重点、难点和薄弱环节,适时研究制订相关扶持推动政策。建立健全社会风险预警机制和应急体系,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加强社会事业发展的制度建设,协调社会利益,扶持困难人群,促进社会公平,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为社会事业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和良好的发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