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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十一五”社会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完善助学制度。加大对农村和城市经济困难家庭学生救助力度,鼓励支持开展“希望工程”、“春蕾计划”等捐助活动。免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对其中贫困家庭学生提供免费教科书和寄宿生活费补助。

  (三)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努力扩大高中阶段教育规模。以中等职业教育为重点,面向社会,面向市场,积极发展多种形式的职业教育与培训。以体制创新为突破口,鼓励和支持民办职业教育的发展,形成多元化的职业教育办学格局。以就业为导向,推进职业学校办学思路转变,强化职业院校学生实践能力和技能培养,推行工学结合和校企合作的人才培养模式。扩大职业学校办学自主权,提高学校自主办学、自我发展能力。加强职业教育骨干学校建设,增加对职业学校实验、实习设施投入,改善学校发展条件。已实现“普九”的农村,在巩固“两基”成果的同时要积极发展中等职业教育,要积极调整高中阶段教育结构,努力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办学规模,以不断满足初中毕业生接受高中阶段教育的需求。“十一五”期间全省力争在大中城市和经济发达地区逐步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到2010年,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招生规模大体相当,全省高中阶段毛入学率力争达到80%。

  (四)稳步发展高等教育,着力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稳步扩展高等教育。积极发展本专科教育,加快发展研究生教育,逐步提高高等教育大众化水平。调整高校布局结构,优化高等教育资源配置,深化高校各项改革。切实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全面提升高校知识创新能力、技术创新能力和服务能力。大力发展新机制的独立学院。积极引进境外优质高等教育资源,鼓励中外合作办学。大力推进现代远程高等教育发展。到2010年,全省普通高等学校达到80所左右,各类高等教育在校人数达到160万人左右,其中在校研究生达到8万人左右。

  努力建设一批高水平大学和重点学科。全力支持已经进入国家“985工程”和“211工程”高校的改革与发展。实施“四川省名牌高校建设工程”和“研究生创新工程”,抓好国家重点学科和“211工程”重点学科建设项目,加强一批具有地方特色和优势的重点学科建设,建立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四川高等教育改革发展需要,具有科研及人才培养强大实力、产业化发展前景广阔的学科体系和研究生教育保障体系,全省高等学校整体水平和综合实力进一步增强。到2010年,争取全省有若干个学科进入国家重点建设的100个左右达到国际领先水平的学科的行列。

  (五)加强统筹,促进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发展学前教育、成人教育、休闲教育和老年教育,高度重视人的终身发展和学习需求,鼓励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参与学习。重视加强载体建设,以更新知识和提高素质为重点,努力创建学习型社区、学习型机关、学习型企业和学习型家庭。加快民办教育发展,扩大民办教育在教育资源总量中的比重。逐步完善多元化的办学格局,努力优化教育结构,不断提高办学效益,促进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构建规模适度、结构合理、质量优良、效益明显、与四川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现代化教育体系。

专栏3 教育发展重点工程

  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继续实施“民族地区教育发展十年行动计划”和“两基”攻坚工程,重点扶持尚未“普九”的31个县,到“十一五”中期,全面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

  农村初中改造。以巩固九年制义务教育为目标,以民族地区、贫困地区、边远山区为重点,积极推动农村初中校舍改造,提高学生巩固率和寄宿率。

  建立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将农村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建立各级政府分项目按比例分担、经费省级统筹,责任市(州)落实,管理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投入管理机制。

  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建成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网络,实现全省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网络全覆盖的目标。

  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以县(区)职业教育中心为重点,实施基础能力建设工程,改扩建县(区)职业教育中心、示范中等职业学校和示范性高等职业学院150所,在职业院校建设100个实训基地。

  高等院校基础设施建设。继续改善高等院校办学条件,努力推进电子科技大学、成都中医药大学、成都医学院等一批高等院校新校区建设。

  农村教师培训计划。对全省50%以上的农村教师进行1次以上的专业培训。

  四、健全卫生服务体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一)健全农村卫生服务体系,提高农村卫生服务水平。全面提高农村卫生服务水平。按照实现人人享有初级卫生保健和基本医疗服务的目标,整合农村医疗卫生资源,完善农村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功能,健全以县级医疗卫生机构为中心,乡镇卫生院为枢纽,村卫生室为网底的农村卫生服务网络。以农村乡镇卫生院改扩建为重点,全面推进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逐步完善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有计划地推进农村村卫生室建设。逐步完成农村卫生机构基本医疗设备的配置工作。加强农村卫生技术人员培养,实施农村卫生人才全面培养计划,进一步推进农村卫生管理体制改革,建立科学灵活的乡镇卫生院内部运行机制,全面提高农村卫生服务水平。

  积极发展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坚持“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集体、政府多方筹资,群众自愿参加,以大病统筹为主,保障适度,资金封闭运行,账目公开透明,便民、利民”的原则,以县为统筹单位,继续扩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试点范围,切实提高农民参合率。积极开展贫困农民医疗救助工作。到2010年,基本建立起覆盖全省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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