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服务。市三院等医疗机构改造、突发公共卫生应急体系、食品安全工程。(市卫生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按职能分工负责)
14公共服务重点工程
社会救助。救助管理站。(市民政局牵头)
社会福利。第二殡仪馆、民政福利医院、儿童福利院、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市民政局牵头)
社区服务。新建改建社区服务中心、社区服务站。(市民政局牵头)
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和专业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牵头)
防灾减灾。城市综合减灾应急体系建设,地震安全农舍示范工程。(市民政局、地震局按职能分工负责)
(三)改革开放和社会事业
1重大改革进度安排
行政管理体制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市政府办公厅牵头)
继续深化投资、财政、金融体制改革(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金融办公室按职能分工负责)
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市人事局牵头)
国有企业改革
基本实现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主体多元化的股份制改革。(市国资委牵头)
完成国有企业政策性关闭破产工作。(市国资委牵头)
在优势行业和企业中组建大公司和大集团。(市国资委牵头)
国有资产监管
逐步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和管理机制。(市国资委牵头)
完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相关法规和实施办法。(市国资委牵头)
研究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和企业经营业绩考核体系。(市国资委牵头)
2大力发展外向型经济
积极合理有效地利用外资,鼓励企业境外投资。(市发改委、市商务局按职能分工负责)
转变外贸增长方式。(市商务局牵头)
积极扩大对内开放。(市发改委牵头)
3积极融入京津冀都市圈。(市发改委牵头)
4切实抓好开发区建设。(市发改委、开发区按职能分工负责)
5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建立和完善科技创新服务体系,建立政府宏观管理调控体系。(市发改委、市科技局按职能分工负责)
6加快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才结构,完善人才管理、使用和引进机制。切实解决好人才引进的创业环境、激励机制等问题,营造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的良好环境。(市人事局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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