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黄顶菊防控工作的通知
(石政办函[2007]2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黄顶菊和麦田恶性杂草防控工作的通知》(办字〔2007〕25号)要求,为做好我市黄顶菊除治工作,保护生态环境,保证农业生态安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宣传,提高认识黄顶菊是新传入我市的外来有害生物,其大面积扩散,不仅会破坏农业生态环境,直接威胁农业生产安全,影响农民收入,甚至会造成重大公共事件,诱发社会不稳定因素。目前,全市17个县(市)、区陆续发现黄顶菊植株,发生面积1800多亩,虽然发生面积不大,但涉及面广,一旦“落地生根”,形成稳定的发生发展态势,彻底根除将十分困难。为此,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领导,广泛发动,组织开展大规模除治活动,力争年内基本根除黄顶菊疫情。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对黄顶菊的特征特点、危害性和防治方法进行广泛的宣传,以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防范意识和防范能力。
二、搞好普查,准确监测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在5、7、8三个月份分别搞好黄顶菊疫情普查,准确掌握疫情分布范围、发生地点、发生面积、危害程度,科学制定除治方案。各级农业部门要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方便群众举报疫情,确保应查尽查、应防尽防。同时,要严格执行国务院《
植物检疫条例》和《
河北省植物保护条例》,加强产地检疫和复检工作,对从疫区调出的植物及其产品、包装材料和运输工具等进行检疫检查和除害处理,坚决阻止疫情扩散蔓延。暂未发现疫情的县(市)、区要严密监测,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现场根除,务必把疫情消灭在初始阶段。
三、统一行动,综合除治各级要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科学防控、依法治理的方针,按照突出重点、分区治理、属地负责、联防联治的原则,广泛发动群众,集中行动,综合除治,力争今年基本根除黄顶菊疫情。有黄顶菊疫情的县(市)、区,要实行统一作业设计、统一作业时间、统一技术标准、统一检查验收,确保整体除治效果。要建立健全信息通报制度,及时互通各县(市)、区除治工作进展情况、主要经验和做法,与相邻市、县建立疫情通报制度,协同推进交界区的除治工作。按照全市统一部署,6、7、9月份全市分别开展一次喷施化学除草剂集中围剿行动。10月上旬对药剂除治不彻底的地块进行人工拔除扫残。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本地、本系统的具体防控实施方案,全力抓好落实。各县(市)、区防控实施方案,报市农业局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