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规划管理局关于印发《长沙市规划局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长规发[2006]53号)
局直属各单位、各分局、机关各处室、“三院”,有关设计单位、行业协会:
为认真贯彻落实建设部、省建设厅治理建设系统商业贿赂会议精神,经局党委研究同意,现将《长沙市规划局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望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确保治理规划系统商业贿赂工作顺利推进,切实取得成效。
长沙市规划管理局
二OO六年四月十一日
长沙市规划管理局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和中办、国办《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要求,结合我市规划管理系统的实际,现就治理长沙市规划管理系统商业贿赂的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和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按照《
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建设部党组贯彻《实施纲要》的具体意见及市政府和省建设厅的要求,扎实有序地开展治理工作。
总体目标是:通过专项治理,使全系统从业人员普遍受到教育,管理者和经营者的观念与行为得到引导和规范,商业贿赂问题得到有效遏制,规划系统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基本得到完善,推进规划系统反腐倡廉工作,提高规划审批工作效率,推动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形成行为规范、程序合法、监管到位、廉洁高效、制度健全的规划管理新局面,确保规划管理事业健康发展、规划系统工作人员健康成长。
二、工作重点
治理规划系统商业贿赂的工作重点在规划审批及批后管理上,要预防和查处规划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索贿受贿或干预企业事业单位经营活动谋取非法利益的行为。此外,在规划编制市场上存在经营活动中违反商业道德和市场规则的不正当交易行为,必须加以引导和规范。
三、时间安排、方法步骤和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