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强反腐倡廉教育,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
1、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和党纪国法教育。认真组织学习《江泽民文选》特别是江泽民关于反腐倡廉的论述,学习党中央关于反腐倡廉的重要指示,学习省、市领导关于反腐倡廉的重要讲话,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党章和法纪教育、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增强道德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促使党员干部以德保廉、以廉养德。加强警示教育,促使党员干部坚守廉洁从政的道德底线和法纪防线。广泛开展“勤政廉政、富民强省(市)”主题教育,积极推介、大力宣传勤廉兼优的先进典型。
2、大力推进廉政文化进机关。认真落实《长沙市廉政文化建设三年规划》和《市直机关廉政文化建设实施意见》,以廉政文化进办公场所、进电脑网页、进干部职工家庭,做到入眼、入耳、入心等“三进三入”为主要形式,扎实开展“为民、务实、清廉”主题教育和“三学一争”(学党章、学党纪条规、学社会主义荣辱观,争当勤廉公务员)主题活动,丰富廉政文化内容,拓展廉政文化阵地,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研究和探索,使机关廉政文化建设更具思想性、广泛性和影响力。市直纪工委将适时召开廉政文化建设研讨会,评选廉政文化建设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举行歌颂身边廉政勤政共产党员演讲赛,征集廉政小故事,组织机关干部唱廉政歌曲等活动。
3、深化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切实解决领导干部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十个严禁”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查处。党员领导干部要递交廉政承诺书,向党员干部述职述廉。对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在商品房买卖置换中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购置或以劣换优谋取不正当利益的;以借为名占用他人住房、汽车的;参与赌博或以变相赌博等形式收钱敛财的;借委托他人投资证券或其他委托理财的名义获取不正当利益的;为本人谋取预期的不正当利益或以各种方式为配偶、子女和其他亲友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坚决予以清理纠正。
三、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的力度,保持惩防腐败的强势
1、坚持办案的基本理念。要始终坚持办案的基本理念和指导思想,即坚持科学的发展观,坚持依纪依法办案,坚持惩处与保护并重的原则,讲究政治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积极稳妥地开展案件检查工作,加强协调办案,防止有案不办、不查的现象,切实将案件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