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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卫生局关于印发《杭州市初级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技术培训实施意见》的通知

  通过系统规范的专业培训,使学员夯实医学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掌握医患沟通技巧,熟悉卫生法律知识,丰富人文精神,为达到国家人事部、卫生部确定的卫技中级职称标准作好准备。具体目标如下:
  1、掌握医学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提高临床实践工作的能力;
  2、掌握医患沟通技巧,熟悉卫生法律知识,丰富人文精神,提高依法行医的意识;
  3、掌握重点传染病防治知识,提高处理突发公共卫生应急事件的能力;
  4、熟悉科研设计、论文写作、网络生物信息资源获取与应用的基本方法,提高医学科研和教学的能力;
  5、熟悉本学科的新知识、新方法、新理论、新技术,了解本学科的最新发展动态。
  二、培训对象
  全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中除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外的各类初级卫技人员。
  三、专业分类
  1、西医师类(含医学超声、核医学、心电、脑电、麻醉、病理、口腔、健康教育等)
  2、中医师类(含针推)
  3、预防医学类(含卫生监督)
  4 、护理类(含助产)
  5、医学影像类(含影像技术)
  6、医学检验类(含卫生检验)
  7、西药类
  8、中药类
  四、培训内容与学分分配


┌───────────────────┬───┬───────┬────┬───┐
│        培训内容        │ 学分 │  考试时间  │ 考试 │ 具体 │
│                   │   │       │ 形式 │ 要求 │
├──┬──┬─────────────┼───┼───────┼────┼───┤
│公共│必修│医患沟通学        │ 5  │  第二学期  │ 开卷 │学员必│
│ 课 │ 课 ├─────────────┼───┼───────┼────┤须修满│
│  │  │卫生法规         │ 4  │  第一学期  │ 开卷 │16学分│
│  │  ├─────────────┼───┼───────┼────┤   │
│  │  │重点传染病防治知识    │ 3  │  第一学期  │ 闭卷 │   │
│  ├──┼─────────────┼───┼───────┼────┤   │
│  │选修│医学心理学        │ 2  │  第一学期  │ 闭卷 │   │
│  │ 课 ├─────────────┼───┼───────┼────┤   │
│  │  │医学科研方法       │ 2  │  第二学期  │ 开卷 │   │
│  │  ├─────────────┼───┼───────┼────┤   │
│  │  │医学伦理学        │ 2  │  第二学期  │ 闭卷 │   │
│  │  ├─────────────┼───┼───────┼────┤   │
│  │  │医学新进展        │ 2  │ 第1-4学期  │ 考核 │   │
├──┴──┼─────────────┼───┼───────┼────┼───┤
│  专  │基础知识         │ 4  │  第三学期  │ 闭卷 │学员必│
│  业  ├─────────────┼───┼───────┼────┤须修满│
│  必  │相关专业知识       │ 4  │  第三学期  │ 闭卷 │16学分│
│  修  ├─────────────┼───┼───────┼────┤   │
│  课  │专业知识         │ 4  │  第四学期  │ 闭卷 │   │
│     ├─────────────┼───┼───────┼────┤   │
│     │专业实践能力       │ 4  │  第四学期  │ 闭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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