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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政府系统2007年度电子政务工作计划的通知

  (二)加强建设,全面覆盖。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将督促指导尚未建立政府网站的自治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积极制订规划,抓好落实,通过多种方式,因地制宜,克服困难,建立政务网站,开展应用,争取实现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属委办厅局机关100%建站率。中央驻疆政府部门也要积极抓好网站建设和应用,争取实现全面建站。
  各地州市要督促指导尚未建立政府网站的所属县市(区)政府结合当地实际通过多种方式年内完成政府网站的建设并开展应用,以达到全区各县市政府100%的建站目标。
  各地各单位在抓好政府网站汉文版建设的同时,具备条件的要积极筹建少数民族文字版,并抓好民文政务信息发布等应用保障工作,提高面向少数民族群众的政府网上服务水平。
  (三)注重应用,提升水平。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将根据中央和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的要求,依据国务院即将颁布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牵头组织制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拟定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在条例和目录的指导下,积极推进利用政府网站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全面提升我区政务公开水平。
  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府网站应用保障工作,积极与社会各方面合作,努力提升建设和管理水平。要及时准确地发布政府信息,搭建与公众互动交流平台,拓宽社情民意的表达渠道,着重为公众和企业提供在线办事服务、公益性便民服务。上下级政府和部门网站之间要做好链接,逐步实现资源共享、协同共建和整体联动。
  昌吉州、乌鲁木齐市、克拉玛依市、石河子市、阿拉尔市、自治区公安厅、国土资源厅、质量技术监督局、工商局、环保局等地区和单位要积极探索网上办事和行政审批等应用系统建设,率先开展网上办事服务的应用。
  三、继续推进自治区电子政务专网延伸,建立全区纵横相联上下统一的电子政务内网骨干传输体系,大力拓展网络应用。
  (一)推进专网完善和延伸。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将进一步提升专网的运行和管理水平,组织新疆电信公司等部门制订专网应急保障预案,并贯彻实施。各地各单位要根据应急预案,落实职责,做好专网应用保障工作。
  自治区各厅局部门要充分发挥专网作为自治区电子政务内网骨干传输网的作用,积极依托专网开展网络应用系统的建设工作,促进网络和信息资源的整合,减少重复投入,避免重复建设。各地要积极协调和配合自治区政府各部门依托专网开展的业务应用系统的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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