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和就业工作。组织实施新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广泛开展农业科技、生产技能和创业技能培训。各级要加大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支持力度,进一步提高补贴标准,充实培训内容,完善培训机制。积极开展农民工技能提升培训,从农民工中培育一批中高级技工。鼓励用工企业到劳务输出地开展订单、定向培训,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农民转移就业培训。进一步做好统筹城乡就业试点工作,逐步实现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以培训促转移就业,进一步落实完善农民工劳动合同制度,积极引导农村劳动力向二三产业和城镇转移,积极采取城乡多种就业形式,不断拓宽转移就业渠道,力争全年转移农村劳动力120万人以上。
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2007年全面建立实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各级要认真落实农村低保资金,省级财政根据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和财力状况,对农村低保对象给予适当补助,确保将所有符合条件的农村困难群众纳入保障范围。加快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建设,有条件的地方可积极探索建立多种形式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进一步完善农村五保供养制度,建立省、市、县、乡四级财政分批的农村五保供养筹资机制。足额列支供养资金,提高集中供养能力,2007年完成乡镇敬老院建设和维修改造任务,五保集中供养率达到 70%以上。全面推行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和对计划生育特困家庭的社会救助制度,加大少生快富工程实施力度。规范完善灾害应急救助和灾民生活救助制度,建立健全农村医疗、教育、住房等专项救助制度。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加快解决农民工子女上学、工伤、医疗和养老保障等问题,切实提高农民工的生活质量和社会地位。
三、落实支农政策,建立促进现代农业发展的投入保障机制
(一)大幅度增加财政对“三农”的投入。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 切实把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重点转向农村,财政新增教育、卫生、文化事业经费和固定资产投资增量主要用于农村,逐步加大政府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村的比重。健全完善财政支农投入稳定增长机制,积极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和固定资产投资结构,县级以上各级财政每年对农业总投入的增长幅度应当高于其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2007年,各级财政支农投入的增量、固定资产投资用于农村的增量和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村建设的增量要继续高于上年。市县建设用地税费提高后新增收入主要用于“三农”。落实好国家扶持我省农业项目配套资金,加大支农资金整合力度,以县为单位开展支农资金整合试点,提高支农资金使用效益。
(二)全面落实农业补贴政策。建立健全目标清晰、受益直接、类型多样、操作简便的农业补贴制度。认真落实对种粮农民的直接补贴和农业生产资料综合补贴政策,进一步加大补贴力度。继续实施农作物良种补贴、家畜良种补贴和农机购置补贴,扩大补贴规模和范围,改进补贴方式,提高补贴效益。搞好库区移民安置和后期扶持工作,确保库区社会稳定和群众尽快脱贫致富。各级政府对农民的补贴资金全部通过齐鲁惠农“一本通”发放。确保各项惠农政策直接落实到农民手中。继续实施“五奖一补”政策。完善奖补办法,加大对财政困难县乡转移支付力度,提高基层财政对新农村建设的保障能力和水平,保障乡镇干部工资及时足额发放。认真落实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用于村级经费的补助比例不低于20%的政策。省财政适当提高村级补助标准,重点向经济薄弱村倾斜,确保村干部报酬及时发放和五保供养经费足额到位,确保村级组织正常运转。落实完善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