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发[2007]1号文件精神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施意见
(2007年2月8日 鲁发[2007]1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7]1号),大力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现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统一思想认识,切实把发展现代农业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首要任务
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大任务,是党中央、国务院科学把握我国经济发展客观趋势,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大决策。发展现代农业,就是用现代物质条件装备农业,用现代科学技术改造农业,用现代产业体系提升农业,用现代经营形式推进农业,用现代发展理念引领农业,用培育新型农民发展农业,提高农业水利化、机械化和信息化水平,提高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和农业劳动生产率,提高农业素质、效益和竞争力。推进现代农业建设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首要任务,是提高农业竞争力的根本出路,是促进农民增收的迫切需要,也是持续推进工业化、城镇化的重要条件。各级党委、政府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发展现代农业的重大意义,把思想认识高度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上来,把发展现代农业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首要任务抓紧抓好,切实做到坚持解决好“三农”问题是全党工作重中之重的战略思想丝毫不能动摇,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重要任务丝毫不能放松,支农惠农的政策力度丝毫不能减弱,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的各项工作丝毫不能松懈,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2006年,全省各级党委、政府认真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三农”工作,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坚持统筹城乡发展,贯彻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子少取放活的方针,强化工作措施,加强分类指导,积极为农民办实事办好事,大力发展农业农村经济,粮食继续增产,农民持续增收,农村公共事业明显加强,农村社会更加和谐稳定,新农村建设开局良好。但当前农业农村发展仍存在许多困难和问题,农业农村基础设施还不完善,农村经济结构性矛盾依然突出,农民增收的长效机制还没有形成,社会事业发展相对滞后,解决好“三农”问题任重而道远。
2007年,全省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按照胡锦涛总书记对山东工作“三个走在前面”的总要求,认真贯彻中央提出的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坚持把解决“三农”问题作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把发展现代农业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首要任务,着力转变农业增长方式,突出扩大农村投入、扩大农村消费、扩大农业开放,加快产业化、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继续推进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由农业大省向农业强省转变,由抓好农村经济向城乡统筹、工农联动、可持续发展转变,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农业不断增效、农民持续增收、农村更加和谐。主要预期目标是,粮食总产 3800万吨,农业增加值增长5%,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