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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流通服务业发展的意见


  2.培育多元化市场主体,提高企业竞争力。鼓励各类资本参与流通服务企业改组改造,实现产权多元化。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处理国有流通服务企业遗留的历史包袱。支持企业通过参股、控股、兼并、收购、特许经营等方式实现资产重组。改善中小企业经营环境,开展中小企业人员培训、信息咨询、经营指导、融资信贷等方面的服务,构建流通服务领域中小企业的社会化服务体系。

  3.有序推进流通服务领域对外开放,提高产业国际化水平。注重引进、消化和吸收国际先进的流通模式、经营方式、服务理念和流通技术,鼓励有优势的流通服务企业开展对外经贸合作,实施品牌发展战略,培育一批内外贸一体化、具备国际竞争力的流通服务企业集团。

  (五)推动流通服务业领域行业科技进步,提升产业现代化水平。

  1.实施“科技兴贸”工程,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积极运用现代经营方式、信息技术和管理手段改造传统流通服务业,加快流通服务领域信息技术、自动化技术、新型营销和管理技术的研究、开发与应用,提高企业现代化管理水平。

  2.加强信息网络建设,完善流通信息的服务体系。培育和建设集流通政务信息、市场监测调控、商品购销信息和企业信用评价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信息平台。重点向中小流通服务企业、农村连锁经营网点、各类批发市场业户等提供多方面的信息服务,到2010年,全省获得信息服务的城乡中小企业达到4万家,连接3万个市场信息终端。

  3.稳步推进电子商务,实现交易方式创新。重点推进物流园区、物流配送中心、大型流通企业、区域批发市场电子商务应用。积极支持中小流通企业利用电子商务降低经营成本。大力推广面向消费者的电子商务,完善在线交易信用机制,建设安全、快捷、方便的在线支付平台,不断扩大网上交易规模。

  4.建设资源节约型产业,促进流通服务行业可持续发展。扩大节能、节电、节水、节材、生态型、环保型商品和服务的市场份额,完善再生资源回收网络,加强报废汽车、废旧金属、废旧家电及电子产品的回收利用和监督管理,大力推广和发展散装水泥,到“十一五”末期,全省水泥散装率达到60%以上。

  (六)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营造人本化服务环境。

  1.规范市场经营行为,建设竞争有序市场。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商业欺诈等违法行为,强化流通领域食品和其他涉及人身健康等强制性认证产品的监督管理,制定并实施商品追溯制度和退市制度。建立公开、平等、规范的行业准入制度。加强流通服务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建立“保护知识产权举报投诉中心”和“反商业欺诈预警监管平台”。完善行政执法、行业自律、舆论监督、群众参与相结合的市场监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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