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内蒙古卫生厅关于严格控制公务消费建设节约型机关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内卫办发[2007]17号)
厅机关各处室:
《内蒙古卫生厅关于严格控制公务消费建设节约型机关的实施办法》已经党组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实施办法》要求,严格规范会议管理,严格控制费用支出,严格控制公务消费,已超标准安装的外线电话要尽快撤销。
附件:《内蒙古卫生厅关于严格控制公务消费建设节约型机关的实施办法》
二〇〇七年三月二十九日
附件:
内蒙古卫生厅关于严格控制公务消费建设节约型机关的实施办法
为了严格控制公务消费建设节约型机关,进一步规范会议、差旅、公务用车、公务接待、出国考察等公务消费活动,结合卫生厅机关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精简会议,提高会议质量
1.严格控制会议级别和规模。进一步精简各类会议,原则上每年只召开一次系统内的全区性工作会;严格控制纪念会、研讨会、协作会、表彰会等。
2.规范会议地点。凡是能在本单位会议室召开的会议,不得超标准租用宾馆和其它经营性场所;必须在宾馆召开的会议,要在通过政府采购定点的宾馆召开。旅游旺季不允许在风景名胜区和旅游点召开会议。
3.提倡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属于一般性工作部署、总结、动员及传达贯彻上级会议精神,没有比较重要的座谈交流、集中讨论和当面对接等内容的会议,原则上应召开电视电话会议。
4.严格会议开支范围和标准。会议食宿费用要严格执行《自治区本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会议经费管理办法》规定标准,实行自助餐,一般不安排宴会和宴请。会议一律不发纪念品。
5.严格承办全国性会议审批程序。认真执行《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承办全国性会议有关工作的通知》,承办全国性会议,必须报经自治区党委、政府审批同意,未经批准的,一律不安排会议经费。
二、加强差旅费管理,有效控制差旅费支出
6.严格执行《内蒙古自治区本级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强化差旅费管理。严格控制因公外出的人数,能一人办理的不派两人;能一天办的事不用两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