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南京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发改委《南京市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发展意见》的通知


  商贸暨产品交易市场集聚区:主要以产品批发和零售、餐饮等商业企业为主体,以城区商业集中区、产品分拨中心和产品分销地为载体,重点布局在城郊结合部的交通枢纽附近和居民消费集中区。

  文化服务业集聚区:主要以从事新闻、出版、广电、文艺、网络传媒业的企业为主体,以历史文化街区和特色街区为载体,重点布局在城市中心区和居民文化消费区。

  旅游休闲集聚区:主要以从事旅游开发、休闲娱乐业的企业为主体,以旅游风景区为载体,重点布局在集旅游观光休闲等功能于一体的区域。

  二、明确现代服务业集聚区认定标准,推进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快速发展。

  以现代服务业集聚区为抓手,鼓励企业、产业、人才、资金、信息资源向现代服务业集聚区集聚,引导和推动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快速发展。符合以下条件的,经认定,可评为南京市现代服务业集聚区。
  1、在国家批准的经济开发区和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有明晰的产业布局规划和空间布局规划,有相对明确的四至范围。
  2、在现有经济开发区内,或者通过主城区改造、工业企业“退二进三”、高校科研院所存量土地和资产以及古旧建筑群保护性开发,产业集聚达到一定规模和产业特色鲜明,具有良好的产业发展前景,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入区企业30家以上,吸纳一定数量的从业人员,管理机构和运营机制较为合理规范,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平台较为完善,有一定公共服务能力的区域。
  3、按照整合市场、信息化改造、功能完善等要求,提升服务功能和管理水平,有条件集中、集聚、集约发展的区域。
  4、已经国家和省批准的软件、物流等其他园区。

  三、明确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实现服务业集聚区的可持续发展。

  市发改委是我市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建设的牵头部门,负责规划指导、协调管理、统计考核、资格认定等工作。各区县政府、省级以上开发区负责本区域内的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发展工作。

  强化规划引导。市发改委、市规划局和现代服务业集聚区所在区县政府、省级以上开发区管委会要抓紧编制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的产业发展规划和空间布局规划,进一步细化与全省现代服务业中心规划在产业与空间的对接工作,引导资源有效配置和集约利用,形成一批特色鲜明、功能完善、结构合理的现代服务业集聚区。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