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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兴市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2006-2010年)的通知

  3. 做好干部双重管理工作,建设“为公、勤政、团结、廉洁”的领导班子,上级残联认真履行对下一级残联领导班子的教育、培养、考察及提出使用建议的“双管”职责,协助下一级地方党委切实加强残联领导班子建设。
  4. 地方党委、政府和组织部门要关心、重视残联领导班子的建设和残疾人工作者队伍的培养,重点做好残联领导班子成员、残疾人领导干部、年轻干部的选拔配备和教育培养,推动残联干部的学习培训、挂职锻炼、干部交流等工作,使残疾人工作者队伍适应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新要求。
  5. 继续贯彻省委组织部关于选拔残疾人干部充实地方残疾人联合会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的精神,逐步完成县及县级以上残联残疾人领导干部和残疾人干部的配备任务,增强残联组织的代表性。
  6.加强残联干部队伍的思想、作风建设,提高残疾人工作者职业道德水平和综合服务能力。建立干部教育培训长效机制,加大残联干部的培训力度,造就一支恪守“人道、廉洁、服务、奉献”职业道德的高素质残疾人工作者队伍。
  7. 进一步健全残疾人专门协会,完善工作制度,配好协会领导,提供工作场所,保障必要经费。专门协会工作要围绕残疾人事业发展大局开展适合本类别残疾人特点的各项活动,积极发挥好“代表、服务、维权”的职能和桥梁、纽带作用,团结教育本类别残疾人遵守国家法纪,乐观进取,自强自立;提高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能力。
  8. 进一步畅通残疾人参与残联事务和社会事务的渠道,增强残疾人参与社会事务的能力,残疾人参政议政人数有所增加。
  9. 规范开展“全市自强模范”、“全市扶残助残先进个人”、“全市扶残助残先进集体”、“全市残联系统先进工作者”等各类先进的评选、表彰活动,激励自强与助残,营造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良好社会氛围,进一步弘扬人道主义,推动残疾人事业发展。
  10. 加强残疾人证的核发和管理工作。根据统一部署,做好新残疾人证的换发工作。认真做好残疾人的调查摸底工作,建立、完善残疾人状况基础数据库,对残疾人实施动态管理,为开展各项业务工作提供服务。
  11. 加强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提高服务能力。已建成投入使用的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要进一步完善功能,加强管理,充分发挥作用,为残疾人接受康复训练、职业培训、就业指导和开展文化、体育活动提供服务;尚未建设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的县级残联,要创造条件,建设符合要求、规模适应的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
  12.加强残疾人事业理论研究,特别要加强残疾人工作热点、难点及长效性、机制性、前瞻性工作的研究,探索残疾人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
  残疾人事业是文明、进步、崇高的事业,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我国人权保障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快残疾人事业发展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本质要求,是各级政府和全社会义不容辞的责任。各县(市、区)要根据本规划,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各地、各部门要按照规划要求,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规划顺利实施,为实现残疾人“平等、参与、共享”的崇高目标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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