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的主要措施
我局将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控制畜禽养殖污染,加大治理力度的工作要求,立足本局工作职能,加强与有关部门的配合,进一步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坚持科学的发展观,坚持积极发展畜禽养殖与注重防治面源污染并重的原则;结合生态农业建设,积极探索符合实际的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措施,不断提高畜禽养殖管理和污染防治水平。
二是待《重庆市畜禽养殖区域划分管理规定》颁布实施后,严格推行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适养区制度。禁养区内严禁新建、扩建、改建各类畜禽养殖场和从事经营性畜禽养殖;非禁养区现有各类畜禽养殖场要逐步落实污染防治综合治理措施;新建、改建、扩建畜禽养殖场必须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分类指导、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地发展生产,特别要禁止在大江大河等生态敏感和脆弱区发展规模养殖。
三是对畜禽养殖实行不同的粪便污染治理模式。对千家万户分散养殖实施生态家园富民工程,重点是配套建沼气池;对中大型规模养殖场配套建立有机肥生产处理设施;对养殖小区要求每个养殖单元体配套建中小型沼气池,并在小区内建立粪便集中处理设施。
积极推广“三改两分再利用”技术,即“改水冲清粪为干式清粪,改无限用水为控制用水,改明沟排污为暗道排污,固液分离,雨污分离,粪污无害化处理后综合利用”,使养殖小区粪污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生态化,促进农牧结合,力争实现农民增收与环境治理的有机结合。
四是积极探索循环经济发展模式。在畜禽规模养殖场和养殖小区附近,积极发展配套的优质无公害蔬菜、优质牧草种植基地和水果商品基地,推进有机肥的大量使用,以消化经过处理的畜禽粪便,使有机肥商品化,促进粪便永续处理,合理使用,发展循环农业经济。
五要加强调查研究,按照《
畜牧法》、《
动物防疫法》和《
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建议制定出台《重庆市畜禽养殖管理办法》。规范畜禽养殖行为、防止畜禽疫病、防治畜禽养殖污染、提高畜牧从业人员的环保意识、增强环保的紧迫感和责任心,鼓励畜禽养殖场综合利用畜禽粪便,促进全市畜牧业的健康和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