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物价局关于新增血吸虫病检测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的复函
(津价医药[2007]88号)
市卫生局:
我局《关于新增血细胞簇分化抗原(CD)系列检测等8项医疗服务价格的复函》(津价医药[2006]308号)中,对你局提出的新增血吸虫病检测收费标准暂未与批复。经过调研,现决定对血吸虫病检测收费标准予以核定(具体收费标准见附件),自2007年4 月16 日起执行。
附件:新增血吸虫病检测医疗服务收费标准表
天 津 市 物 价 局
二○○七年四月六日
附件:
新增血吸虫病检测医疗服务收费标准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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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国家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 目 内 涵 │ 计量单位 │ 收费标准 │ 收 费 单 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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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 血吸虫病检测 │含IgM、IgG、IHA │ 份 │ 110 │ 天津华兴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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