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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全市气象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二、加快气象业务现代化建设
  (四)加快综合气象观测系统建设。综合气象观测系统是国家重要的公共基础设施,是气象和地球相关学科业务与科研的重要基础。要大力加强气候观测系统、气象卫星系统、气象站网等基础设施建设,构建区域综合气象探测系统,并将其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保证其稳定可靠运行,不断提高西宁市综合气象观测能力和水平。要在现有国家气象观测站网基础上,加快乡镇和气象灾害多发区的加密自动气象站、农业气象与生态站为重点的综合气象观测站网建设,逐步建成我市灾害性天气监测系统,提高对灾害性天气的监测预警和预报服务水平,增强对城镇和农村的气象保障能力。
  (五)完善预报预测系统。以提高天气、气候预报预测准确率为核心,努力提高预报预测水平。加快预报预测精细化进程,加强短时临近天气预报业务的建设,建设定点、定量灾害性天气预警预报业务。做好灾害性、关键性、转折性重大天气预报警报和旱涝趋势气候预测,尤其提高对中小尺度强对流天气的预警能力。
  (六)建立气象灾害预警体系。高度重视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坚持避害与趋利并举,建立由各级政府组织协调、各部门分工负责的气象灾害应急响应机制,构建气象灾害预警应急系统,最大限度地减少重大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要加强气象灾害的监测、预报、预警、灾情调查和影响评估的能力建设。国土、卫生、农牧、林业、环保、交通、水电、民政等部门要与气象部门加强合作,做好对山体滑坡、泥石流等气象次生灾害以及干旱、雪灾、雷电、冰雹、沙尘暴、农业病虫害、森林草原火灾等自然灾害和有害气体扩散等突发公共事件的气象预警和应急保障能力,建立畅通的气象灾情传递渠道。
  (七)健全公共气象服务体系。加强市县级公共气象服务体系建设,把公共气象服务系统纳入政府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范畴,强化气象公共服务职能。改善服务手段、拓宽服务领域、增加服务产品、提高服务质量,提高对重点地区、重点工程、重大赛事、重要社会活动的气象保障能力。拓展气象信息发布渠道,引导有关媒体、网络和通信运行企业积极配合气象主管机构做好气象信息的播发工作,以气象警报、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手机短信等多种形式及时发布气象灾害预报警报信息,扩大气象信息的公众发布气象灾害预报警报信息,扩大气象信息的公众气象服务的时效性。
  (八)强化农牧业及生态气象服务。建立重大农牧业气象灾害的监测、预报、预警、评估系统。依靠科学,加强天气、气候和气候变化对粮食安全的影响研究及应对工作。充分利用有利的气候条件,指导农业生产,为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业服务,确保粮食安全和农业可持续发展。完善农业气象灾害预警、评估和粮食产量预报业务,开展农作物重大病虫害发生趋势预报,减轻气象灾害对农业生产造成的损失。逐步研发“农经网”建设等社会化服务手段,综合加工各类适用的新技术推广、病虫害防治市场供求、农业气象应用、气象灾害预报、预警等信息及时有效地“进村入户”,努力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气象保障。
  (九)加强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建立健全由各级政府直接领导、有关部门参与保障、气象主管机构归口管理的协调高效的人工影响天气组织管理体制和协调机制,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形成解决西宁市水资源短缺为目的的人工增雨体系,建设人工增雨防雹地面作业示范基地,进一步完善扑灭大规模森林草原火灾、严重空气污染等事件的人工影响天气应急作业机制。健全作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作业规范和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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