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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亚市防震减灾“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⒉ 制约因素
  ⑴ 社会公众的防震减灾危机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目前,我市社会公众对防震减灾虽有一定意识,但仍属于一般性、随机性的关注,公众包括政府的一些部门管理者在内,宁愿相信天天无险、日日平安,习惯按常态来规划和开展工作,尚未真正把防震减灾与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城市在工程建设抗震设防、紧急救援物资储备、应急避难场所设置与监测预报网点先进技术配备等方面还存在着诸多不足,一旦破坏性地震突然发生,这些弊端就会暴露无遗,我们将在危机面前处于被动状态,继而付出巨大代价。
  ⑵ 地震监测预报系统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我市地震监测台站少、手段单一,目前仅拥有一个南滨观测台、一个电磁波观测点和一个群测群防“三合一”前兆宏观观测联络网点,离全省关于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要基本消除监测盲区的要求相差甚远。地震监测预报体系建设滞后问题是阻碍我市防震减灾事业发展的一个瓶颈。
  ⑶ 防震减灾工作机构设置尚不健全。我市地震主管部门下设一个办公室和一个科技监测科,人员编制共8人,在编7人。人员配备少,内部职能科室设置不健全,与新时期防震减灾工作的要求不相适应。
  ⑷ 防震减灾事业的资金投入缺口大。十五期间,政府虽然加大了对防震减灾事业的资金投入,也基本完成了全部计划,但我市防震减灾事业起步较晚,三大体系建设仍然存在许多空白,有待政府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对于防震减灾需求的不断增长而建立科学合理、多层次、多渠道的防震减灾投入机制,继续加大资金投入,进一步提高政府应对地震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提高城市综合抗御地震的能力,切实保护好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
  二、编制依据和指导思想与原则
  ㈠ 编制依据
  ⒈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海南省防震减灾条例》和《规划编制条例(征求意见稿)》;
  ⒉ 《国务院关于加强新时期防震减灾工作的通知》(国发[2004]25号);
  ⒊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防震减灾工作的通知》(琼府[2004]50号);
  ⒋ 《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防震减灾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
  ㈡ 指导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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