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加快兰州市少年儿童社会实践基地建设,争取2007年立项并开工建设,形成立足兰州、面向全省的中心基地,开展思想品德、文化艺术、科技普及、军事体育等综合校外实践活动,为未成年人提供比较完善的校外教育服务。
2、县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
(1)争取国家对中西部校外活动场所建设的专项资金,落实县区配套资金,到“十一五”末,建成4个区级青少年活动中心。
(2)加强对已建成和在建的县区青少年活动中心工作的指导,发挥县区校外教育办公室的管理职能,使县区校外活动场所实现管理规范化、活动经常化。
3、社区活动场所建设
(1)认真贯彻建设部、
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社区未成年人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精神,制定全市社区未成年人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的政策措施,落实在旧城区改造、新城区和新城镇建设中配套建设未成年人社区校外活动场所的要求。
(2)社区、乡村要依托基础设施较好的中心学校或其他社会场地资源,建立社区、乡村未成年人校外活动中心,为未成年人就近方便参加校外主题教育活动、兴趣培训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提供条件。
4、积极整合各类社会教育资源,充分利用博物馆、纪念馆、展览馆、烈士陵园等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图书馆、文化馆、体育馆、科技馆、影剧院等文化活动场所,开展各类思想道德教育活动,丰富未成年人的校外文化生活。
5、进一步拓宽渠道,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公益性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鼓励社会各界通过捐赠、资助等方式,支持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开展公益性活动。
四、发挥专业校外教育阵地的龙头示范作用
市、县区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作为促进青少年全面发展的实践课堂和服务、凝聚、教育广大未成年人的活动平台,要坚持活动育人到位、环境育人到位、管理育人到位,发挥体验性、实践性、参与性强的优势,组织未成年人集中开展具有鲜明时代特点、生动活泼、怡情益智的主题教育活动、兴趣培训活动和社会实践、素质拓展活动,在未成年人校外教育工作中发挥好示范带动、人才培养、服务指导作用,进一步强化七大教育活动的功能:
1、主题教育活动。发挥市校外教育办公室的协调组织职能,协同有关部门,坚持以爱国主义、社会主义、集体主义教育为主线,以公德意识和良好行为习惯养成教育为目标,每年精心策划、精心组织开展面向全市未成年人的主题教育系列活动10项以上,坚持上下联动、城乡互动,使全市大型倡导示范活动与学校、社区群众性实践活动相结合,不断扩大活动的参与面和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