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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本溪市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2006-2010年)的通知

  (三)服务残疾人的能力和残疾人的综合素质明显提高。全市各级政府用于残疾人基础设施建设、康复、扶贫和教育等方面的资金投入累计达3000余万元,社会募集资金500余万元;市和县、区都配强配齐了五个残疾人专门协会的班子和人员,全面加强了协会工作。市和两县残联配备了残疾人干部。街道办事处和乡镇配齐了残联专干,社区配备了600多名残疾人专职委员和协管员,使基层组织更加完善;综合服务设施实现了历史性跨越,除1个区在建外,其他县(区)都建立了具有一定规模、设施比较完备的残疾人康复中心,6500多平方米的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即将投入使用;广大残疾人以热爱祖国、珍爱生命、锐意进取、顽强拼搏的精神,不断提高自身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积极参与社会生活,为本溪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做出了积极的贡献;越来越多的残疾人通过自身努力摆脱了贫困,在不同的岗位上取得了骄人的业绩;一批批有志残疾人迈入高等院校,接受高等教育;部分优秀残疾人进入各级人大、政协,以代表或委员的身份积极参政议政,为本溪经济社会发展建言献策。“十五”计划的顺利完成,为残疾人事业新的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但是,由于受客观条件和残疾人自身障碍的影响,残疾人总体生活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相比还存在较大的差距;比较多的残疾人贫困状况没有得到根本改善,基本生活需求未能稳定保障;残疾人在康复、教育、就业等方面存在不少困难;改善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环境和条件的长效机制还不够健全。发展残疾人事业,改善残疾人状况,促进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使残疾人同全市人民一道迈入小康社会,任务十分艰巨。各单位、各部门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全面推进残疾人事业加快发展。
  二、“十一五”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指导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原则“十一五”期间,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以人为本和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振兴本溪老工业基地和建设和谐本溪及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进一步营造有利于残疾人事业发展的良好社会环境和扶残助残良好社会氛围,努力缩小残疾人在基本需求方面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差距,改善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物质条件和精神环境,实现全市残疾人事业的新跨越。--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按照“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实现残疾人事业与全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增加残疾人事业经费,保持残疾人事业强劲发展的势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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