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景区及山体整治
(34)按照“修旧如旧”的风貌保护原则,对栈桥及周边环境进行整治,重点抓好回澜阁、栈桥桥体的亮化工作。
(35)切实加强风景区、旅游景点环境整治,营造诚实守信、和谐有序的旅游环境,争创中国最佳旅游城市。
(36)严格执行《山东省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督促矿山企业自觉保护和恢复治理矿山生态环境。
(四)重点区域综合治理
11.窗口单位周边区域整治
(37)努力打造栈桥、海水浴场、八大关、五四广场、奥帆赛场馆、啤酒城、崂山、火车站、汽车站、轮渡、飞机场及星级宾馆等区域的良好形象。
12.社区环境整治
(38)清理整治居民小区、楼院违法建筑、乱堆乱放和乱贴乱画,切实抓好地面硬化、院落绿化、楼道亮化及生活设施改造,改善居住环境。
(39)加强小区物业管理。严格落实《
物业管理条例》,开展创建品牌物业小区、物业管理服务质量竞赛等活动,推进城管执法进社区。
(40)加强社区建设,按照我市和谐社区评价标准,开展和谐社区创建活动。
(41)结合辖区实际,推行每个社区(村庄)建立一支城市管理综合服务队伍,加强日常的环境保洁,及时发现整改存在的各类城市管理问题。
13.校园周边环境治理
(42)严厉打击抢劫、伤害、敲诈勒索等侵害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及教唆、引诱学生违法犯罪的不法分子;依法取缔非法个体摊点、游商浮贩、各类亭体;大力整治校园周边交通秩序,严防各类道路交通事故。
(43)加强学生文明素质和安全教育,开展中小学生拒买、拒吃学校周边摊点销售的煎炸小食品活动;教育学生积极配合维持好学校周边秩序。
14.集贸市场及周边环境整治
(44)加强农贸市场的规划、建设与管理,推进市区农贸市场升级改造步伐。重点解决经营设施不完善、卫生脏乱差、排水不规范、管理不到位、市场冒市等问题。年内对市区10处农贸市场进行标准化改造。标准化农贸市场总数达到35处。其中,市南区农贸市场全部达到标准化。
(45)推行“四位一体网格化”市场监管模式,落实市场开办单位第一责任人制度。严肃查处无照经营、证件过期继续经营等行为,逐步建立适应群众消费需求和经营规范有序的市场体系。
15.建设工地整治
(46)广泛开展建筑工地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全市创建180个标准化示范工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