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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农牧厅等部门关于加快我区设施农业发展意见的通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农牧厅等部门关于加快我区设施农业发展意见的通知
(宁政办发[2006]212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自治区农牧厅、林业局、财政厅《关于加快我区设施农业发展的意见》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关于加快我区设施农业发展的意见

  随着农业和农村经济进入新的发展阶段,我区设施农业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作为种植业中比较效益最高的产业,呈现出快速发展的势头,在促进结构调整、增加农民收入等方面显示出巨大的推动作用。截止2005年,我区设施农业(包括设施蔬菜、果树、花卉和食用菌)面积达到17.6万亩,总产值9.79亿元,占种植业总产值的12.4%。其中设施蔬菜16.5万亩,比2000年增长148.5%,产值8.3亿元;设施果树、花卉1万亩,产值1.04亿元,食用菌总面积156万m2,种菇农户5300多户,总产值0.45亿元。形成了周年生产、均衡供应的良好局面。为了进一步加快我区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和新农村建设,现就加快我区设施农业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快设施农业发展的总体思路、工作目标和重点

  (一)总体思路

  以市场为导向、以农民增收为核心,坚持设施蔬菜、果树、花卉、食用菌多样化发展。发挥区位和季节优势,选准优势品种,明确目标市场,安排好季节茬口,坚持“冬季北上”、“夏季南下”发展战略,发展以高效节能日光温室为主,大中棚、小拱棚为辅的多种设施栽培形式。冬春日光温室生产瞄准宁夏同纬度和高纬省区及外蒙、独联体等国家冬春季市场,早春小拱棚、夏秋大中棚瞄准我国南方、港澳、东南亚夏淡市场,扩大我区设施优势主导产品市场份额,实现周年生产,均衡供应,全年增收。坚持以工业化理念推进设施农业的发展,推行规模化、专业化、标准化生产,提高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市场竞争力。积极发展储藏、分选、净洁、加工和包装业,带动相关产业发展,实现设施农业扩张规模,提高效益,为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推动新农村建设发挥重要作用。

  (二)发展目标

  力争到2010年,全区设施农业面积发展到50万亩,其中节能日光温室面积35万亩(含设施果树10万亩),各类大中小塑料拱棚面积15万亩;设施农业总产量达到220万吨-270万吨,总产值达到32亿元-40亿元(按现行市场价格计算),产值占全区种植业产值的30%以上,成为我区农业第五大战略性主导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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