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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

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
(盐政发〔2007〕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加快全市消防工作的社会化进程,逐步建立起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消防安全保障机制,切实提升全市防控火灾事故的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江苏省消防条例》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15号)、《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苏政发〔2006〕105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特对我市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明确消防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全面奔小康,建设新盐城”的要求,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江苏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全面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努力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格局,着力整治各种火灾隐患,全面加强城乡消防工作,建立健全灭火应急救援工作机制,切实提高全社会防控火灾的意识和能力,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为我市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原则:坚持协调安全发展,有效统筹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坚持城乡统筹,大力加强农村消防工作;坚持依法治火,严格落实消防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消防工作责任制;坚持预防为主,不断改善城乡消防安全条件;坚持科技先行,依靠科技进步不断提升防火、灭火和应急救援能力;坚持以人为本,全面提高公民的消防安全素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工作目标:到2010年,全市公共消防设施和消防装备建设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并处于领先水平,多种形式消防力量发展壮大,全社会防御火灾事故能力和人民群众消防安全素质显著提高,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明显减少,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年度火灾万人死亡率控制在0025以内,消防工作总体水平显著提高,基本实现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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