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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2007年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2007年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
(沪质技监法〔2007〕133号)


局属各单位:
  现将《2007年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点》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OO七年三月二十八日

2007年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点

  2007年是实施“五五”普法规划的关键之年。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明确提出,要“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形成全体公民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氛围”,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普法工作的高度重视,充分说明了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和市委市政府的部署,2007年上海市质量技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点如下:
  一、总体要求
  1.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依法治国方略,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高上海城市国际竞争力的目标,根据“五五”普法规划总体安排,以建设法治政府、提高执法水平、营造法治氛围为重点,通过群众喜闻乐见而又丰富多彩、活泼新颖的形式,广泛开展质量技监法制宣传教育,深入推进依法治质工程,不断提高全社会的质量法制意识和质量技监工作的规范化、法制化、科学化水平,促进本市经济社会发展,为构建和谐社会创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主要内容
  2.以《宪法》为重点,加强根本大法和行政基本法的学习。要广泛开展学习宣传宪法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的主题活动,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宪法意识,维护宪法权威。要采用多种形式学习《公务员法》,准确理解法律条文,全面把握基本内容,正确行使公务员权利,自觉履行公务员义务,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要结合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和实施《上海市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组织行政许可、处罚、复议、诉讼等方面行政基本法的学习和培训,增强程序意识和规范意识,加强对行政许可、处罚、行政监管等行政执法行为的研究,学以致用,妥善解决日常工作中的新问题,提高行政执法水平。要认真学习《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提高广大行政执法人员的职业风险意识,增强预防职务犯罪的敏感性和自觉性,自觉依法履行好职责。要加强技术机构人员《民法通则》、《物权法》、《合同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依法施检、确保数据公正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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