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鼓励外贸企业投保出口信用保险。积极发挥出口信用保险对出口贸易的支持和保障作用,吸引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在我区设立营业机构,为我区外贸出口提供信用保障。参照其他省区的成功做法,对外贸企业给予出口信用保险的财政补贴支持,促进我区外向型经济发展和“走出去”战略的实施。
三、加快农业保险发展,健全农业风险防护体系,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九)拓宽农业保险服务范围。积极拓展保险业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有效途径,发挥保险业在安农、支农、促农方面的积极作用。面向农村实际,开发保费低廉、保障适度、保单易懂的保险产品,为农民群众提供意外伤害、医疗、养老等保险保障,维护农村稳定。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城镇化建设、工业园区建设提供配套保险服务。开展保险服务进村入户工程,完善农村金融保险体系建设。
(十)大力发展各类适农保险业务。发挥保险在农业灾害防御防疫体系中的作用,提高现代农业承受自然风险和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立足我区农业实际,不断扩大水稻、小麦、玉米、瓜菜等主要种植作物保险的覆盖面,研究建立政府、企业、农民、保险公司4方共担风险的农业风险防护体系。加大财政补贴力度,按照“先起步、后完善,先试点、后推广,以点带面,逐步推广”的原则,在奶牛、清真牛羊肉、马铃薯、羊绒、葡萄、枸杞等优势产业、主导产品中开展农业保险试点,积极探索适合我区实际的农业保险发展模式,加快建立多层次的农业保险体系。结合我区“少生快富”工程,推行农村节育手术保险和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养老保险,为农村接受节育手术人员和计划生育家庭提供养老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保障,巩固和扩大“少生快富”工程成果。
四、发展养老健康保险,满足不同群体的保障需求,促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十一)构建包括商业保险在内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发挥商业保险在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中的重要作用,加大养老健康保险产品开发、销售、服务力度,满足我区城乡不同群体差别化的保险保障需求。支持发展面向幼儿学生、农民等群体的保险产品和服务。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发展企业年金,建立多层次的养老保障计划和医疗保险计划。深入开展失地农民养老保险、补充养老和补充医疗保险,探索通过商业保险提高失地农民养老保障的有效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