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建立健全各级地震应急预案。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层层制订和完善各自的地震应急预案,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活动。地震、国资、教育、商务、卫生部门要共同推动企业、学校、商场、医院制订地震应急预案。各县(市)、区要完善乡镇、社区地震应急预案,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地震应急预案体系。市政府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将对各级政府、职能部门、有关单位地震应急预案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六)加强地震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各县(市)、区力争建立自己的地震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可以挂靠公安、消防,联合组建,一队多用。卫生、教育、消防、公安、国资等部门要建立不同行业应急救援队伍协调联动的地震应急救援机制。进一步完善地震应急救援志愿者建设。地震部门、有关群团组织要进一步做好地震应急救援志愿者建设工作,建立不同行业、不同类别的地震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以地震应急救援志愿者协会为龙头,形成城乡地震应急救援志愿者一体化格局。专业地震应急救援队伍与地震志愿者相结合,加强培训和演练。
(七)做好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地震、宣传、教育、文化、科技、卫生、国资、商务等部门,要深入开展防震减灾科普知识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的“四进”宣传活动。创新宣传方式,拓宽宣传内容。开展灵活多样、生动活泼的宣传活动。要把防震减灾科普知识宣传纳入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中。要加大对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建设的检查验收力度。地震、民宗部门要共同做好少数民族聚集区的防震减灾科普知识宣传教育工作。地震、宣传、法制部门,要认真实施石家庄市防震减灾“五五”普法规划,提高公众的防震减灾法律意识。
(八)做好防震减灾重要项目的实施。有关县(市)、区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对石家庄活断层探测与地震危险性评价、地震小区划、震害预测等防震减灾重要项目的实施,提供大力支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密切配合,通力合作,确保项目进展顺利。
四、落实防震减灾各项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充分发挥市政府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在防震减灾工作中的协调领导作用,定期研究和解决防震减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建立监督机制,确保防震减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市政府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并搞好各部门之间的协同合作。
(二)齐抓共管。各县(市)、区政府要加强对防震减灾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防震减灾组织领导体系,建立和完善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以及防震减灾要求相适应的资金投入机制,将防震减灾工作纳入本地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