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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开展电子游戏经营场所管理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失效]
*注:本篇法规已被: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发布日期:2009年12月29日,实施日期:2009年12月29日)停止执行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开展电子游戏经营场所管理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南府办[2007]2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公司),各有关单位:

  现将《南宁市开展电子游戏经营场所管理试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〇七年二月三日

南宁市开展电子游戏经营场所管理试点工作方案

  根据《文化部关于开展第二批电子游戏经营场所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文市发〔2006〕28号)精神,我市列为全国第二批电子游戏经营场所管理试点城市之一。为了做好试点工作,规范电子游戏经营场所的管理,现制定试点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总体思路及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牢牢把握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规范文化娱乐市场,大力发展文化产业,使文化市场管理为促进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共同协调发展,构建和谐社会作出贡献。
  总体思路:坚持“有序准入、有效管理、可控发展”的原则,大胆创新,稳步推进,通过政府宏观调控和正面引导、规范管理,扶持企业创立品牌、做强做大,既促进电子游戏、游艺机产业健康有序发展,又能更好地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工作目标:

  (一)确保全市电子游戏机、游艺机经营单位在总量、布局及管理上的进一步合理规范。

  (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法开展电子游戏、游艺机经营场所的审批工作。

  (三)提高电子游戏、游艺机市场档次、品位和经济效益,促进电子游戏、游艺机产业的进一步发展。

  (四)进一步加强电子游戏、游艺机市场的管理,维护国家文化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

  (五)规范电子游戏、游艺机经营单位经营行为,切实维护社会公众特别是未成人文化娱乐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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