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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区开展“防疲劳驾驶,保春运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紧急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区开展“防疲劳驾驶,保春运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紧急通知
(桂政办电[2007]28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区直各委、办、厅、局:

  当前,疲劳驾驶已成为诱发道路交通事故的重要原因之一。特别是在春运期间,将会出现“学生流”、“民工流”和“探亲流”的集聚会合,具有短期内形成客流和客运高峰集中的特点。部分客运车辆司乘人员出于对乘客回家心切的理解和满足他们早日返乡与亲人团聚的愿望,以及抢抓春节到来之际客源众多的机会,不分昼夜,连续驾驶,但同时也极易导致交通事故发生的潜在危险性。河池市都安瑶族自治县“2.3”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再次为我们敲响了警钟。为保证春运期间广大人民群众平安出行,根据自治区领导的指示,决定从现在开始到春运结束,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防疲劳驾驶,保春运安全”专项行动。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

  春运安全工作涉及面广,影响范围大,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做好春运安全工作、保证人民群众安全出行是当前的首要任务和重要工作,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务必引起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开展“防疲劳驾驶,保春运安全”专项行动对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重要作用,认真汲取都安县“2.3”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血的教训,结合本地实际查找薄弱环节,采取有力措施抓好整治,全力遏制因疲劳驾驶引发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各市、县人民政府要迅速召开一次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从快从严部署辖区内“防疲劳驾驶,保春运安全”专项行动。各市、县分管领导要亲自组织,亲自督促各部门协调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做到齐心协力,共同防范,确保圆满完成我区的春运工作任务。

  二、落实措施,强化监控

  (一)要加强工作的针对性。各地、各部门要研究、排查客运班车驾驶员最容易疲劳驾驶的时段、路段,采取积极措施,主动预防。一是严禁客运车辆夜间(晚22时至次日6时)在三级以下(含三级)公路、山区公路和达不到夜间安全通行要求的路段行驶;二是区内客运班车、旅游客车,严禁22时至次日5时期间发车运行,必须在24时前结束当日载客营运任务,区内客运包车必须在当日22时前结束载客运营任务;三是单程在400公里以上(高速公路600公里以上)的客运车辆,必须配备两名以上驾驶人;四是客运车辆的驾驶人一次连续驾驶不得超过3小时,24小时以内实际驾驶时间累计不得超过8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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